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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4:47pm 13/06/2024

納吉

SRC

公務員退休基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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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RC民事案 | 前董事:KWAP 2筆貸款用途  納吉點頭 董事會才籤批

SRC民事案/SRC前董事:貸款用途由納吉先簽署後,董事會才簽署
蘇博雅欣原定於週四出庭供證,但隨著納吉的代表律師申請展延獲批,因此他會在6月19日出庭供證。(黃玲玲攝)

(吉隆坡13日訊)國際公司前董事丹斯里依斯密供稱,在SRC獲得(KWAP)兩筆貸款的用途上,他是在身為SRC股東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簽署批准有關的用途後,才和其他董事一同簽署。

SRC向納吉和SRC前首席執行員聶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訴訟今日續審。59歲的依斯密是此訴訟案的第三方。他是於2011年8月1日被納吉任命為SRC董事,並於2014年8月15日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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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財長機構全權擁有之前,SRC是一馬公司(1MDB)的子公司。SRC的代表律師在發表開案陳詞時指出,納吉通過操縱SRC,從公務員退休基金局獲得高達40億令吉貸款。

SRC代表律師卡納納達今日就聶法依沙在2012年2月17日致給國家銀行的信函,盤問依斯密。

認同聶法依沙沒透露貸款用途

依斯密同意卡納納達所指,即聶法依沙沒有在致給國家銀行的信函中,透露上述貸款的用途。

他也同意卡納納達所指,即在貸款的用途上,他是在納吉簽署了與貸款相關的股東傳閱決議後,才和其他董事一同簽署與貸款相關的董事傳閱決議。

依斯密同意卡納納達的主張,即上述貸款被轉移後,並沒有完成任何的投資。

他此前供稱,SRC當年的投資決定是由SRC股東,也就是納吉所敲定,包括瞭如何使用從公務員退休基金局獲得的40億令吉貸款。

SRC民事案/SRC前董事:貸款用途由納吉先簽署後,董事會才簽署
依斯密於週四繼續為SRC民事案出庭供證。(黃玲玲攝)
負責聽股東彙報批決議

他說,他和其他董事僅負責聽取股東決議的彙報,並負責批准這些決議。

他指出,SRC是在納吉的堅持下,提取公務員退休基金局批准的貸款。

另一方面,在依斯密結束供證後,法庭原定傳召SRC前非執行董事拿督蘇博雅欣出庭供證,但由於納吉律師團隊的其中一名律師法漢因航班延誤返抵我國,因此無法在今日出庭盤問蘇博雅欣。

蘇博雅欣也是納吉涉及的SRC公司4200萬令吉洗錢案的控方證人。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今日告訴法庭,法漢日前去了英國,以陪伴身體不適的母親,原定於昨日返抵我國。

前非執行董事展延出庭供證

“但航班最後一刻取消了,他會在今日才返抵我國。而(此案)大部分的文件實際上都在法漢手中,他需要告訴我盤問蘇博雅欣的具體文件。”

他因此建議展延至6月19日才盤問蘇博雅欣,會在蘇博雅欣唸了證詞後,馬上進行盤問。

承審法官拿督阿末費魯茲批准案件展延至6月19日續審,屆時將會傳召蘇博雅欣出庭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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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10pm 26/03/2025
1MDB案| 诺奥马:首次听闻感惊讶 “纳吉接管TIA非为利益”

第15名辩方证人:企合部前部长

(吉隆坡26日讯)企业发展及合作社部前部长丹斯里诺奥马供称,他听闻前首相纳吉在将登嘉楼投资局(TIA)联邦化中存在“利益”时感到震惊。

诺奥马今午以第15名辩方证人的身分,为纳吉被控25项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滥权及洗黑钱控罪一案出庭供证。

诺奥马说,他今天才首次听闻所谓的利益。

主控官卡马尔在交叉盘问中指出,1MDB案件的争议之一,涉及纳吉被指对1MDB(前身为登嘉楼投资机构)存有利益,即从其最初成立为TIA,直到联邦政府接管为止。

卡马尔问道:“他是否曾在内阁会议申报他在TIA的利益?”

诺奥马反问控方指纳吉存有利益是有何依据。

卡马尔:“你只需回答是或否。”

诺奥马:“他没有(申报任何利益)。”

指纳吉建议TIA保留给登政府

当卡马尔主张纳吉希望联邦政府接管TIA时,诺奥马表示不同意。他说,纳吉建议将TIA保留予登嘉楼政府。

诺奥马供称,由纳吉领导的财政部在2009年6月的内阁会议上,曾建议TIA继续由登嘉楼政府管理。

指内阁集体决定接管TIA

他说,内阁后来因TIA内部存有“问题”而同意接管该机构。

诺奥马说,(接管TIA的)决定是内阁的集体决定。

他也说,如果纳吉想加速TIA的联邦化,可在一周内完成。

诺奥马提到,设立TIA的议题,在2008年12月12日首次带入内阁会议,当时纳吉是时任首相敦阿都拉政府的财政部长。

“(纳吉)若有此意,本可在(2008年12月12日会议后)一周内准备好内阁文件。但他4个月后才提交。”

纳吉被控于2011年2月24日至2014年12月19日期间,在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伊斯兰银行犯下滥权罪,涉及金额高达22亿8000万令吉;因而面对25项洗钱和滥权罪控状。

此案明日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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