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4日訊)自政府在6月10日落實針對性柴油補貼計劃,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已援引2011年價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第21條文,向10家調高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公司發出書面通知要求解釋。
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長拿督阿米佔表示,10家公司分別是3家運輸公司、3家建築材料行業公司、2家食品和飲料行業公司及2家機械租賃行業公司。其中有兩家公司已在昨天被傳召,其餘公司將按計劃陸續傳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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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其中4家公司已獲批柴油卡(Fleet Card)申請,但仍然發出起價通知。而另6家公司則不在獲得補貼柴油管制系統2.0(SKDS 2.0)名單中的車輛。”
阿米占強調,這些漲價公司將被要求提供詳細信息,包括與服務報價或商品銷售相關的文件。如果漠視內貿部的傳召,該部將援引該法令第57條文懲處商家。
該部已在本月8日啟動偵查行動(OPS Kesan 2.0),旨在確保所有獲得柴油補貼的行業漲價的行為不違反《2011年價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及符合《2018年價格管制和反暴利法令》。
阿米占強調:“任何發現以漲價操縱價格的行為都將受到部門的嚴厲制裁,特別是根據723號法案的任何條規,公司可能被處以高達50萬令吉的罰款,個人則可能被處以高達10萬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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