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新馬兩國警方合作,將兩名涉嫌利用惡意軟件,針對新加坡人進行詐騙的男子從馬來西亞引渡新加坡。兩人已於今日被控。
《聯合早報》報道,被引渡到新加坡的兩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分別是26歲的劉春傑和47歲的蔣海明,兩人已於今日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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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春傑面對一項牴觸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指他在2023年6月至7月間,獲取非法下載安卓軟件包(Android Package Kit,簡稱APK)服務,並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修改手機內容。
蔣海明則面對三項控狀,其中兩項被控觸濫用電腦法令,指他在2023年6月至7月間,獲取非法下載安卓軟件包(APK)服務,並於同年8月3日,在馬來西亞與他人串謀,在一人的手機上安裝安裝惡意軟件。另一項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的控狀,則指他於8月4日,在馬來西亞與他人串謀,通過一個銀行戶頭中獲取兩萬元贓款。
根據濫用電腦法令,未經授權修改電腦材料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或5萬元(新元,下同 )罰款,或兩者兼施;牴觸貪汙、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50萬元罰款、10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兩人面控後還押一週,以接受進一步調查。
案展6月21日過堂。(人名譯音)
新加坡警察部隊昨日發文告說,兩名年齡分別為26歲和47歲的馬來西亞男子,因涉及從去年6月至今發生的惡意軟件詐騙案,於今日被起訴。
文告指出,新加坡去年至少發生了1899起惡意軟件詐騙案,總損失金額超過3410萬元。
這些案件中,詐騙集團誘騙受害者下載惡意軟件到他們的手機裡。通過這些軟件,騙子可以遠程操控手機,並竊取包括受害人的個人數據和銀行憑證等私密信息。這些信息隨後被用於轉走受害者銀行賬頭裡的存款,導致受害者蒙受經濟損失。
警方調查後發現,參與這些惡意軟件詐騙的個人可能跨境操作。去年11月,由新加坡警察部隊領導,包括香港警務處和馬來西亞皇家警察在內的調查團隊正式成立。
在接下來的七個月裡,聯合調查團隊揭開了犯罪活動和託管惡意軟件的在線基礎設施的複雜網絡。根據發現的線索,新加坡警察部隊確認兩名涉嫌操控惡意軟件詐騙的犯罪集團成員的身份,並追蹤到他們在馬來西亞的藏身處。
在與馬來西亞警方的密切合作和幫助下,兩名男子於6月12日在馬來西亞被捕,並於昨天引渡交給新加坡警方。
初步調查顯示,這兩名男子涉嫌利用服務器“感染”受害者的安卓手機,使用惡意的安卓安裝包(APK)軟件控制手機,進而修改受害者手機的內容,最終將受害者銀行戶頭裡的存款轉走。
調查過程中,新加坡警察部隊還與臺灣警方共享信息,協助他們在高雄搗毀一個經營詐騙客戶服務中心的犯罪集團。5月15日,臺灣警方展開突擊行動並逮捕了四人。這些人被指使用惡意軟件從受害者的銀行戶頭中進行未經授權的轉賬。警方從落網嫌犯處起獲了價值約133萬美元的資產,包括加密貨幣和房地產。
此外,香港警務處在當地搗毀了52個控制惡意軟件的服務器,並逮捕了14名錢騾,他們涉嫌為詐騙集團提供銀行戶頭,為這些利用惡意軟件的詐騙案件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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