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文斯頓16日綜合電)美國密蘇里州一名女子因謀殺罪而被判入獄,40年多後,法官卻發現了“清晰且令人信服”的新證據,還了女子的清白,決定推翻判決,要求在30天內將女子釋放。至於本案的真正凶手,竟然是一名警察。
綜合美國媒體報導,現年63歲的赫梅於1980年代被判終身監禁,當年只有20的她因涉嫌謀殺圖書館職員潔絲克而鎯鐺入獄。事實上,當年的赫梅正在接受聽覺幻覺、現實感喪失和藥物使用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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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文斯頓郡巡迴法官霍斯曼本月7日裁定,有直接證據顯示,犯案的其實上是當地一名警官荷爾曼;後者曾因保險詐欺、入室竊盜遭關押,並於2015年逝世。
法官諭令當局必須在30天內釋放赫梅,除非檢察官決定重新審判。
非營利組織“清白專案”指出,這是美國曆史上女性遭受的最長錯誤定罪案件。
報導指出,當初赫梅是為了避免死刑而被迫認罪,但她的定罪隨後被上訴推翻。接著在一次僅憑著她的供詞作為證據的審判後,赫梅再次被定罪。
她的律師在一份147頁的請願書中提到,當局忽視了赫梅在精神病院期間所做出的“極端矛盾”和“事實上不可能”的陳述。
律師表示,赫梅自12歲起大部分時間都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療,而且她在接受抗精神病藥物治療時做出了相互矛盾的陳述,有些時候她被藥物鎮靜得無法抬頭,甚至被約束在椅子上。
當年曾參與偵訊工作的退休探員弗斯頓作證時承認,他曾中斷過一次偵訊,因為當時的赫梅看起來完全不清楚狀況。
辯護律師指控警方利用赫梅的精神病,在她被鎮靜治療期間,逼迫她做出虛假陳述。律師還指控當局當時隱匿了涉及荷爾曼犯案的相關證據,包括荷爾曼曾試圖使用死者的信用卡,而且在案發現場附近發現荷爾曼的卡車,車上還有一對潔絲克的耳環。
法官在裁決中指出,除了赫梅不可靠的陳述外,沒有任何證據將她與這起犯罪聯繫起來,而且種種證據直接將荷爾曼與犯罪現場聯繫起來,“檢察官未能提呈有助於赫梅辯護的證據,她當年的辯護律師也未達到專業水平。”
密蘇里州檢察總長辦公室目前尚未對最新判決做出回應。(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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