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社交媒体本月初流传一名男子在家装零售店内,伸手非礼女顾客臀部的闭路电视视频,这名男子今日在推事庭面控,但他否认有罪。
38岁的被告依尔万依沙(电召车司机)被控于6月4日下午2时,在士拉央的商店使用刑事暴力,侵犯38岁女子的贞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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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他在推事艾娜面前听闻控状后,并不认罪。
主控官副检察司依扎阿米尔建议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但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的律师颜欣怡(译音)以被告妻子正怀孕为由,要求让被告以更低的保释金保释。
推事庭允许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并择定此案于8月10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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