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19日訊)35歲臺北電影獎影帝王柏傑,18日酒駕撞遊覽車被逮,19日以5萬臺幣(約7300令吉)交保候傳。消息傳開後,不少網民都在他的社群怒嗆“退演藝圈”,王柏傑受訪時被問到此事,回應:“暫時沒想到這一塊。”
道歉不知酒精沒退
王柏傑18日下午被抓到酒駕後,自述是17日晚間11點之前有喝威士忌加啤酒,為了載他與謝欣穎的愛犬去美容院洗澡,才會開車上路,以為自己酒已退了,沒想到一測還高達0.44毫克,他自稱當下也非常震驚,19日凌晨步出士林地檢署時,連聲抱歉,但仍止不住罵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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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柏傑酒駕時開的是女友謝欣穎的車,根據臺灣酒駕新法規定,車主謝欣穎無論知不知情,都要受罰。而謝欣穎目前並未對男友酒駕發表看法,經紀人也尚未回覆。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9項規定,只要駕駛人有酒駕或酒駕拒測者,該車輛車牌一律吊扣2年;另外,如果車主無論是否知情,將車借給酒駕之人上路,則依同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除需吊扣車牌2年外,並依駕駛人的酒駕罰鍰金額,一併處罰。
而事發前王柏傑與女友謝欣穎邊觀賞球賽,邊持酒杯的同框照跟著曝光。稍早,謝欣穎透過經紀人表示:“對於所有相關罰則,我們一切會依法配合。謝謝大家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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