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訊)由於控方需要時間解密辯方要求的文件,因此在文件尚不齊全的情況下,再次使到自提控至今已逾5年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和財政部前秘書長丹斯里依爾旺失信逾66億令吉政府資產及撥款案無法開審。
承審法官拿督嘉米爾展延至7月22日開審此案,並提醒控辯雙方,他不要再聽到基於文件不齊全的理由,而要求展延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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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他也指示控方,務必在案件開審前,向辯方提交所有相關文件。
在6月4日,由於辯方申訴控方提交的文件未齊全,以及控方需要時間做這方面的確認,以致此案無法在當天開審。嘉米爾展延案件至今日開審。
惟在今早開庭後,依爾旺的代表律師拿督古瑪仁德蘭告訴嘉米爾,在控方提交給辯方的文件中,缺失了上百份涉及控方證人的文件以及其當事人供詞的文件。
他說,這些文件內容對於他的辯護很重要,若在辯護中沒采用這些文件,會對其當事人不公。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指出,古瑪仁德蘭提及的文件,對於他為納吉的辯護也是息息相關的。
“在為我們各自的當事人準備辯護工作時,我們也會互相交換文件。”
主控官賽夫丁副檢察司指出,在辯方申請索取的文件中,涉及機密文件,當中有48份文件還未解密。
他說,在將這些文件提呈法庭之前,必需先進行解密,而這解密過程涉及相關部門的官員,需要大約1個月的時間完成解密工作。
由於此案已一度展延開審,嘉米爾建議案件在今日開審,可先傳召與上述文件無關的證人。
對此,賽夫丁表示,所有的文件都是息息相關的,辯方在交叉盤問證人時,也會用到相關的文件。
嘉米爾最終批准展延至7月22日開審此案,並提醒各造,勿再以案件不齊全為由,要求展延開審。
納吉和依爾旺是於2018年10月24日,被控6項失信大馬政府資產的控狀,所涉金額為66億3606萬5000令吉,以付款給國際石油投資公司(IPIC),惟他們不認罪。
他們被控牴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笞,另加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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