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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9:23am 20/06/2024

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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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被霸凌少年不道歉 虎媽狠打2巴掌被關30天

示意圖

(臺南19日綜合電)臺南一名黃姓女子認為女兒在校內遭到男同學小黎(化名),約對方碰面要求道歉卻被拒絕,大怒之下摑了她兩巴掌,而被小黎告上庭。臺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懲處黃女拘役30天,不可以罰款代替。

根據判決書,48歲的黃女認為女兒在學校被同學小黎霸凌,而且小黎還在外面散播不實言論,便於去年11月6日約小黎到一家寺廟的廣場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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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碰面後,黃女要求小黎道歉,卻被對方一口拒絕,怒火中燒下伸手掌摑小黎兩下,小黎過後向警方報案提告。

檢方認為,黃女除了涉犯《刑法》傷害罪之外,也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規定加重其刑。

對此,法官認為,黃女僅因小黎不肯道歉,不顧對方是少年便動手,考量黃女坦承犯行及小黎傷勢,加上黃女只是高中畢業、家庭經濟狀況、犯罪動機、手段、目的、所受刺激、生活狀況等因素,決定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處黃女拘役30天,不可以罰款代替,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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