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20日綜合電)一名赴美攻讀碩士的36歲江姓女子,因不滿擔任保安員的老父親停止支付留學費用,竟在2021年夥同37歲張姓男友,用鐵槌活活將父親打死,然後騎摩托車將屍體載到山區棄屍。一審時,法官以2人仍有“矯治及再社會化可能性”,判處2人終身監禁,江家人要求法官加重判決為死刑。臺中高等法院於週四(20日)駁回了雙方的上訴,維持一審的判決。
江女與張男於2014年一起到美國留學,2年多來完全依靠在小學擔任保安員的父親資助,後來父親中斷援助,而被女兒怨恨。江女與男友2020年11月回國後,多次找父親要求繼續金援,但遭拒絕,便開始謀議殺人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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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6日深夜,兩人帶著鐵槌、膠帶、美工刀、繩子、剪刀等犯罪工具,前往江父任職的學校,雙方發生口角後,由江女抓著父親的手臂,張男拿出鐵槌猛力敲擊江父頭部,把江父活活打死,然後將屍體裝入塑膠袋,清洗血跡,並將屍體綁住雙腳,載運到太平山區棄屍。
江父屍體因為沿路拖行,腳部被磨到骨頭外露。江家二女兒遲遲等不到爸爸回家,驚覺事態不對報警協尋父親,才讓整起事件曝光。
臺中地院一審開庭時,江女的母親及妹妹都請求法官判處兩人死刑,法官卻認為江女逆倫弒父,雖然惡性甚為重大,但經專家鑑定,認定江女及張男分別有中高度、高度之矯治可能性及再社會化可能性,因此判決兩人終身監禁。
二審審理後,法官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不當,量刑亦屬妥適,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全案仍可上訴。(ETtoday新聞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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