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0日讯)指遭无良女屋主拒退还抵押金的优大女新生事件引起社会大众关注,两名年轻律师知悉其遭遇后,决定义务相助,帮助女生入禀消费人仲裁庭,向女屋主追讨抵押金。
该名女生是在男友陪同下,于今午12时抵达加影法庭,他们先向两名义务相助的律师陈彦咏及陈建恩咨询法律意见后,在4楼仲裁庭登记处入禀自辩书,把事件交由消费人仲裁庭处理。
助追讨抵押金及租金
女生在上周六(15日)被女屋主赶走,事件曝光后,引起陈彦咏及陈建恩关注,决定不收费为她提供法律意见,除了向女屋主追讨抵押金外,也要索回6月份租金。
女生表示,至目前为止,女屋主没有再联系她,抵押金尚未拿回。
陈彦咏:应文字记录谈话维权
律师陈彦咏向本报指出,任何人租屋或租房,为了保障个人权益,在租约内容和条款里,除了屋主和租户个人资料、房租抵押金数额、租金数目等,也要列明屋主允许和不被允许事项,以事主的事件为例,曾经获得女屋主允许可以煮食,要写在租约内容。
他建议,租户迁入之前,先把客房或单位的空间四周拍下照片或视频作为记录,如果搬出去了,再做多一次记录,可避免纠纷发生。
他表示,若租户与屋主之间发生纠纷,他认为双方要心平气和坐下来好好谈,在双方谈话内容不要录音,而是以文字记录,白纸黑字,即使是留言方式也是文字记录,出了任何问题,文字记录是最好的证明。
陈建恩:很多留学生遭扣抵押金
此外,律师陈建恩补充,他也处理过很多来马深造的中国籍留学生,也是面对抵押金被屋主扣押问题,而且涉及数额不低。
他说,大多数留学生回国后,面对本地屋主以需要维修物品及清理等理由,擅自从抵押金扣除,最后抵押金也拿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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