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20日訊)指遭無良女屋主拒退還抵押金的優大女新生事件引起社會大眾關注,兩名年輕律師知悉其遭遇後,決定義務相助,幫助女生入稟消費人仲裁庭,向女屋主追討抵押金。
該名女生是在男友陪同下,於今午12時抵達加影法庭,他們先向兩名義務相助的律師陳彥詠及陳建恩諮詢法律意見後,在4樓仲裁庭登記處入稟自辯書,把事件交由消費人仲裁庭處理。
助追討抵押金及租金
女生在上週六(15日)被女屋主趕走,事件曝光後,引起陳彥詠及陳建恩關注,決定不收費為她提供法律意見,除了向女屋主追討抵押金外,也要索回6月份租金。
女生表示,至目前為止,女屋主沒有再聯繫她,抵押金尚未拿回。
陳彥詠:應文字記錄談話維權
律師陳彥詠向本報指出,任何人租屋或租房,為了保障個人權益,在租約內容和條款裡,除了屋主和租戶個人資料、房租抵押金數額、租金數目等,也要列明屋主允許和不被允許事項,以事主的事件為例,曾經獲得女屋主允許可以煮食,要寫在租約內容。
他建議,租戶遷入之前,先把客房或單位的空間四周拍下照片或視頻作為記錄,如果搬出去了,再做多一次記錄,可避免糾紛發生。
他表示,若租戶與屋主之間發生糾紛,他認為雙方要心平氣和坐下來好好談,在雙方談話內容不要錄音,而是以文字記錄,白紙黑字,即使是留言方式也是文字記錄,出了任何問題,文字記錄是最好的證明。
陳建恩:很多留學生遭扣抵押金
此外,律師陳建恩補充,他也處理過很多來馬深造的中國籍留學生,也是面對抵押金被屋主扣押問題,而且涉及數額不低。
他說,大多數留學生回國後,面對本地屋主以需要維修物品及清理等理由,擅自從抵押金扣除,最後抵押金也拿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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