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出席了假臺北舉行的“海外女作家協會”年會,這是全球唯一以華文寫作的國際婦女文學組織,每兩年分別在歐美亞各國舉行。由於是屆在亞洲的臺灣舉行,素知不少海外女作家會員來自臺灣,因此,此次出席會議,也算是趁機“回孃家”探親,一舉兩得。
寫作的女性確實不少,但是,能否堅持又是另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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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個人體會而言,寫作,確實是一條既孤獨且單調的個人“經營”工作,除非本身對它具有濃厚的興趣,又耐得起寂寞,還要排除一些有形和無形的干擾,否則很容易做“半路逃兵”。記得遠在七八十年代,新馬華文文壇曾經出現不少女寫作人。每天一打開報紙副刊,都可以看到不少女性作品,熱鬧得很。甚至有些人買報紙,純然是為了閱讀這些文藝副刊。然而,曾幾何時,這些“身影”卻慢慢地少了,甚至一些寫得蠻勤快的女作者,也銷聲匿跡,不復出現,隱退“江湖”。
當屆的文學盛會,主辦當局還請來了臺灣當時的副總統,蕭萬長先生作為開幕佳賓。這位儒雅的總統,在講詞中不忘對女作家們諸多勉勵。他說:“讓一個國家偉大的是文化。從事文化工作的女作家不要氣餒,多作一點貢獻。
“人們是靠文學作品來體驗生活,因此,我要向女性致敬,向媽媽們表示敬意。
“讀書越多,快樂就越多;神經元也就越來越緊密。資訊的魅力,多來自閱讀,女作家要多創作,讀者才有多機會閱讀。”
古往今來,大部分的文學女人,似乎背後都有一段不為人知的故事。這讓我想起了哲學家尼采說過的一句話:“沒有深夜哭過的人,不足以談人生。”我將之引申為:一個女性作者之所以會拿起筆來,肯定是有很多話要說、要宣洩,也因為文學,人生才有轉圜的餘地。
至於所謂“文學女人”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歐洲著名華文女作家趙淑俠(已經移居美國紐約多年),曾在一篇題為〈文學女人的情關〉寫道:“文學女人是我自創的名詞,指的是內心細緻敏銳,感情和幻想都特別豐富,格外多愁善感,刻意出塵拔俗,因沉浸於文學創作太深,以致把日常生活與小說情節融為一片,夢與現實真假不分的女性作家——多半是才華出眾的才女。”
當然,我對趙大姐(我們認識多年)對“文學女人”所下的定義,並非百分百的認同,但對她所說的“內心細緻敏銳,感情和幻想都特別豐富”這點我倒是同意她的觀點,也因為這個特質,才會想到化為文字。我想說的,不是她們過得了過不了情關這碼事,而是一個鐘情於文學創作的女人的處境和心境,該如何來平衡和調適?尤其是對一個已經有了家庭,有了兒女的女性來說。記得女權運動創始人,存在主義作家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曾說:“一個女人不結婚,她幾乎可以做任何事。”
魚與熊掌只能擇一
還有中國近代婦產科奠基者,林巧稚醫生也說過:她之所以一輩子不結婚,主要是要全心全意於她的事業。意思是說,有了家庭和孩子,不免要為此分了心,這是一種天性——母性的責任感。
對一個從事創作的女人來說,確實會有這方面的苦惱。試問:當你正在苦苦構思某篇文章或某段小說情節時,那邊廂傳來了孩子的啼哭聲,老公的呼叫聲,此時此境,試問你能置之不理,視若無睹嗎?所以,諾貝爾文學獎女性得獎者少不是沒有原因的,相信不是她們的才華比不上男性作家,而是沒有一個可以讓她們全身心投入的寫作環境,這是天性使然。因此,當一個女性一旦成了人家的妻子、母親後,她不得不將“自我”儘量收藏起來。就在我出席假武漢舉行的另一屆海外女作家年會時,臺灣作家施叔青,深有感觸地說:與諾貝爾文學獎插身而過的,常常是女作家的身影。
據說愛因斯坦的同學,也是他的第一任妻子梅麗琪(Mileva Maric),其實她的數理天分與愛因斯坦旗鼓相當,不相伯仲,後人在愛因斯坦的遺物信件中,有人開始質疑,他得到諾貝爾物理獎的“相對論”,其中也有她部分的功勞。後來她的專長之所以沒能充分發揮,那是因為被家庭和孩子分了心,結果她成就了丈夫,卻埋沒了自己的才華。
那一屆大會跟我同房共住的美國女作家,伊犁,也跟我有相同的感慨。
她喜愛寫作,也是位有專業文憑的護士,後來因為結了婚,有了孩子,丈夫是大學教授,氣象學家,她不得不將自己的興趣和工作暫時擱置一邊,全心照顧家庭、孩子。
所以,我倆最後的結論是:一個女人,若要事業與家庭兼顧,真的很不容易;勉強吧,最後累死的,是自己。魚與熊掌,只能擇一,其實,文學創作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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