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一名上诉庭法官基于他在131名劳勿猫山王农民提出的司法检讨案件中,与其中一名诉讼律师有关联,为透明度起见,他宣布退出审理该案件。
由拿督苏邦连、拿督黄建强(译音)和拿督阿兹哈哈里卡马兰里组成的上诉庭三司,原定于今日聆审申请方和答辩方就上诉庭于5月28日的裁决,提出重新检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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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开庭后,其中一名上诉庭法官表示,他与此案的诉讼律师有关系,为透明起见,他宣布退出审理此案。
申请方和答辩方的代表律师对此没有提出异议。法庭随后择定早上11时为此案进行案件管理,以确定下一堂聆讯日期。
关丹高庭在4月24日宣判劳勿猫山王农民针对彭亨州政府把土地租赁予彭亨皇家榴梿集团进行的司法检讨案败诉后,131名农民入禀上诉庭申请临时暂缓令,以禁止州政府执法单位及财团在上诉期间,将他们驱赶出榴梿园。
131名农民将劳勿县土地局管理人、森林局总监、彭亨州执法单位、彭亨州政府、彭亨州农业发展局以及彭亨皇家榴梿集团列为答辩人。
5月28日,上诉庭驳回131名农民提出的这项临时暂缓令申请。不过,上诉庭谕令第五答辩方,即彭亨州农业发展局,必须维护涉及土地内的榴梿树,包括为榴梿树灌溉、施肥、搭建网以及驱赶会破坏榴梿树的野生动物等。
上诉庭也谕令彭亨州农业发展局在上诉案有裁决之前,进行收成榴梿树的工作,并以账目方式列明在这段期间所收成到的榴梿,同时每月10日之前,通过宣誓书提交相关账目,说明在哪块土地收成榴梿、榴梿等级以及榴梿售卖的价格。
申请方和答辩方随后就上诉庭的这项裁决提出重新检讨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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