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訊)3宗命案的4名死囚今日在聯邦法院逃過死刑,分別改為38年、35年和36年監禁。
一名因17年前綁架並謀殺一名手套廠經理(屍體在霹靂和豐垃圾場被發現)的前兼職電腦技術員楊偉生(譯音),今天在聯邦法院成功免除絞刑,改判為38年監禁。
ADVERTISEMENT
楊偉生綁架兼謀殺改判監38年
而一名前商人羅永發(譯音)在15年前謀殺一名商業顧問的死刑判決也被推翻,改為35年監禁。
謀殺丈夫 主婦與情人逃絞刑
家庭主婦安娜瑪和她的前情人普加內斯瓦蘭因12年前謀殺丈夫的罪名被定罪,今天逃過了絞刑,聯邦法院將他們的判決減為36年監禁。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根據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批准36歲的楊偉生、52歲的羅永發、47歲的安娜瑪和34歲的普加內斯瓦蘭的申請後,推翻他們之前被判處的死刑。
她說,法院下令撤銷對申請人楊偉生的死刑判決,改判為38年監禁,並下令他的謀殺和綁架罪從被捕日2007年5月1日起同時執行。
她同時下令楊偉生鞭笞17下,分別是謀殺罪12下,以及綁架罪5下。
2012年12月3日,怡保高庭判處楊偉生和另一名個人周偉強(譯音)死刑,他們因在 2007年4月26日下午2時30分到2007年4月29日的下午2時30分,在霹靂州怡保的Taman Utama的一所房屋內,依據刑事法典302條文,被裁定謀殺了31歲的鄭偉東(譯音)。
他們還因為在2007年4月20日晚上11點至4月26日下午2時30分綁架同一受害人,以勒索20萬令吉的贖金,根據1961年綁架法令第3條文和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被判處死刑。
在2014年4月5日,上訴法庭維持了對這兩名男子的謀殺和綁架罪名的定罪和死刑判決,隨後在2018年2月23日,聯邦法院維持了對楊偉生的判決。然而,周偉強的上訴被法庭撤銷,因為他已經去世。
2011年11月21日,羅永發因於2009年12月25日晚上9時20分在怡保蘇丹阿都哈林路一家餐館停車場,用汽車鎖鐵殺害59歲的林兆光(譯音),而被怡保高庭根據刑事法典302條文判處死刑。
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他的監禁從2009年12月26日被捕日期開始算起。
而安娜瑪和普加內斯瓦蘭的案件也是下令兩名被告從2012年2月17日被捕之日起服刑,並判處普加內斯瓦蘭鞭笞12下。
2017年,沙阿南高庭判處普加內斯瓦蘭和安娜瑪死刑,罪名是謀殺31歲的貨車司機甘納森。2012年2月16日凌晨2時47分,甘納森在八打靈再也的一間組屋內睡覺時被刺傷。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