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24日訊)馬來西亞律師公會重申,我國迫切需要推出及制定國家和諧法案,並呼籲國家團結部展開全面的協商以制定該法案。
律師公會主席莫哈末依茲裡發文告指出,有關法律將為解決對種族、宗教及社會不寬容的問題提供強而有力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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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們將確保有效遏制仇恨言論及歧視,促進一個更包容及和諧的馬來西亞。”
“聯邦憲法是大馬的最高法律,旨在維護所有大馬人的權利和自由,選擇性詮釋憲法破壞了憲法的完整性及其所維護的正義原則。若不解決社會不和及找出分裂的根本原因,繼續允許這種行為,這也太諷刺了。”
各方須參與協商
莫哈末依茲裡指出,國家團結部也必須在發揮積極作用,而最重要是必須啟動一個全面的協商程序,讓所有利益相關者參與其中,包括公民社會組織、法律專家、社區領袖及普通民眾。
他說,這樣的程序將能夠確保民眾對這項立法是知情的,這項立法是平衡且反映國內的不同觀點。
“團結不僅是一個崇高的理想,也是大馬進步的實際需求,一個團結的大馬更有能力在穩定、經濟增長及國際聲譽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他認為,當大馬子民感受到被尊重和受重視時,才更有可能對國家的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大馬律師公會呼籲國家團結部優先進行協商程序,並努力制定國家和諧法案。我們可以共同建設一個不僅繁榮,而且公正、包容和團結的馬來西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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