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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4日訊)上訴庭今日宣判將一名在2017年殺死印尼籍家庭清潔女工的41歲男子所面對的死刑,改判為35年監禁。
被告凱魯阿茲茲宣稱因為死者詆譭他,因此殺害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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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拿督蘇邦利央、拿督阿末再迪依布拉欣及拿督柯瑪蒂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今日駁回被告對於罪名所提出的上訴,但是允許將死刑刑法改判為35年監禁,並從逮捕日2017年10月9日開始計算。
另外,被告也被判處12次鞭刑。
柯瑪蒂說,上訴庭駁回被告的上訴申請,因為被告是在清醒的情況下犯罪,因此事實上這是有計劃的謀殺。
高庭於去年宣判被告謀殺印尼籍女子艾達圖斯娜瓦蒂(40多歲)的罪名成立,案發時間及地點是2017年10月9日下午3時25分在怡保的甘榜Tersusun Tasek住家。
高庭法官蘇田如(譯音)當時宣判被告沒法證明他殺害死者時是神志不清和無法意識到這是錯誤行為。
案發後自首
根據案情,被告是大馬關稅局前官員協會的行政助理,他案發後到巴佔警察局自首,承認殺死到他父母家打掃的死者,用巴冷刀打擊對方的頭部和臉部。
被告稱,他殺死對方是因為死者詆譭他。
警方隨後到案發現場發現躺在血泊地上的女子,並發現帶血的巴冷刀兇器,法醫檢驗發現死者身上至少20處傷勢,拇指和手指也被砍斷。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阿斯里要求法庭把監禁減少至30年,主控官副檢察司阿茲妮要求法庭維持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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