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26日訊)兒子在母親生日當天命喪公路,肇事司機卻遲遲沒有受到法律對付,讓痛失兒子的父母日夜牽掛,希望儘快為孩子討回一個公道!
雙溪龍鎮第7區路口死亡車禍是發生在4月14日,至今已快踏入第3個月,然而警方調查工作遲遲沒有最新進展,甚至涉嫌無牌駕駛的肇事司機也沒有被採取法律行動,對方也在事發後沒有聯繫過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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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父母謝雅浩及黃巧璇今日聯同代表律師,在蓮花苑州議員遊佳豪的陪同下召開新聞發佈會作出控訴,同時也促請警方儘快完成調查及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包括將肇事司機提控上庭。
此外,他們更希望有更多的目擊者主動聯繫及提供情報,協助還原當時的情況及事發經過。
謝雅浩:司機逃離車禍現場
據瞭解,這起死亡車禍的死者謝堯燊(31歲),於當天早上7時出門工作時,在住區外的路口處遭一輛四輪驅動車撞上,導致其駕駛的國產車翻覆及嚴重損壞,他也當場被夾斃在車內。
謝雅浩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兒子的車禍約在早上7時發生,而他在接到住區警衛的通知後,去到車禍現場大約是早上7時20分,看到現場有兩輛車包括兒子的國產車翻覆在路上,而兒子已經喪命。
“我去到時,警方及救護車都還未到現場。當時有很多人圍在現場,有一名護理人員告知,我的孩子已經沒有氣息。”
他也說,肇事司機被撞毀的四輪驅動車還在現場,但司機已經不在。
謝雅浩透露,兒子是在距離住區警衛亭不遠處,即是從路口轉入大路時被撞上,根據現場情況可判斷撞擊力相當猛烈,兒子的車被撞至路口的50公尺意外。
惟,他事後詢問值班外籍警衛事發經過,警衛卻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他與家人也通過派傳單及掛布條,希望能有更多知情者提供真相卻不果。
“我想要知道,究竟我兒子是怎樣被撞到,如何會從路口被撞飛50公尺之外。”
在母親生日當天丟命
他強調,他想要為兒子討回一個公道,更不希望看到還有下一個受害者的出現。
黃巧璇則說,我們都應該遵守法律,如果肇事者確實被吊銷駕照,卻又行駛在公路上的行為不可取。
“我孩子早上出門做工,但這樣就不見了……”
她也忍不住淚灑現場,指兒子發生車禍當天為自己的生日,甚至一家人還相約在晚上一起慶祝。
律師:肇事司機醉駕被撤照
家屬代表律師彭順文及餘健忠透露,他們通過警方所提供的肇事司機資料,包括名字與大馬卡號碼作出調查,肇事司機曾因犯下酒醉駕駛,而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條文下被提控,並早在去年11月1日起被吊銷駕照長達2年。
他們說,雖然確認對方在事發時是無牌駕駛,惟警方在他們詢問下卻表示還需要更多時間進行調查,而肇事者也還未被採取任何行動對付。
“事情已經發生很長一段時間,但還是沒有任何進展。受害者家屬要的是此案的結案及一個答案。”
他們也說,一般上,警方在類似案件上約1個月時間完成調查,並將肇事者提控上庭,之後的法律程序則需9個月至2年結案,視情況而定。
他們希望警方能援引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條文,即魯莽或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來深入調查此案。
“一旦罪成可判監禁至少5年至10年,或被罰款至少2萬令吉至5萬令吉,以及吊銷駕駛執照至少5年。”
他們也相信,肇事司機若是在已被吊銷駕照下犯下罪行,將會是罪加一等;而他們也會再與家屬商討對該司機採取的法律行動,包括提控藐視法庭及庭令。
遊佳豪:促警方儘快完成調查
另一方面,遊佳豪指出,這起車禍事發至今已經進入第3個月,然而在警方調查方面沒有任何進展,現階段也還未有書面的調查結果和報告,因而希望警方能在今天的新聞發佈會後,能儘快完成調查及給予家屬一個答案。
他說,肇事司機是在被吊銷駕照期間,因危險駕駛而導致他人死亡,不明白警方為何沒有在這方面作進一步的調查。
“肇事者的行為猶如公路殺手。”
他也呼籲,如有任何人目擊案發經過,可以聯繫其服務中心(010-656 1218)提供情報。
出席者包括遊佳豪助理溫新興、賴慧琴及家屬代表律師蔡怡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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