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27日讯)20国集团(G20)委托撰写的报告,提议对全球亿万富豪实施最低税负制,也就是开征2%的富人税,估计每年最多可取得2500亿美元(约1.18兆令吉)税款。但成员国对此看法不一,已让G20陷入分裂。
ADVERTISEMENT
G20将在7月财长会议上讨论富人税,尽管有几国力挺此案,以强化预算,并改善贫富不均,但要在国际间建立共识不容易,美国已表态反对,德国抱有疑虑,法国则可能政局变天,继任政府未必会继续推动。
巴黎经济学院的经济教授祖克曼撰写的G20报告,建议对总资产超过10亿美元的超富,课征相当于个人财富2%的最低税负。
目前亿万富豪的实质税率,仅相当于个人财富的0.3%。2%富人税上路后,每年可从全球约3000名超富征收到2000亿至2500亿美元。如果此一税率扩大至净资产超过1亿美元的人士,可额外征得1000亿至1400亿美元。而支付税率已逾2%的富豪,则无需额外交税。这些税金可用来资助教育和医疗照护等公共服务,也能用于对抗气候变迁。目前亿万富豪的财富占全球国内生产总值(GDP)13%,远高于1987年的3%。
越有钱缴税越低不公平
祖克曼说:“几乎没有人同意,亿万富豪的税率可以低于其他社会群体。超富缴纳的税率不该低于学校教师或消防员,这是不对的。”
他表示,超富被视为享有累退税制,也就是财富越多,实际税率越低,征收2%富人税有助改善此点。
“我们讨论的是2%(税率),不算太高。并非要让税制变成累进,只是要改为没有那么累退。”累进税制与累退相反,是指所得越高,税率也越高。
祖克曼强调,即便有些地区不愿征收富人税,可以采取类似全球企业最低税负制的机制,即跨国企业若在一国的实质最低税率低于15%,其他国家可以课征补充税。
“这非常重要,会给所有国家诱因,加入征税行列。如不加入,等于把税收拱手让给他国。”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