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高庭今日裁决,前警长哈兹鲁希占(34岁)在2020年行动管制令期间对两名蒙古女郎进行的非法禁锢和性侵行为,需向两名受害者支付共计82万令吉的赔偿。
据起诉方证词,两名女子在2020年4月10日晚上在八打灵再也路上遭遇哈兹鲁希占的截停临检。随后,她们被哈兹鲁希占带往附近的警察帐篷,并最终被带至酒店的不同房间,在那里分别遭受了五次和两次非自愿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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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日的庭审中,哈兹鲁希占并未出庭作证,因此未能反驳起诉方的证词。法官李剑豪在评估了所有证据后,认定起诉方的主张具有高度的可能性,并据此做出了赔偿裁决。
根据裁决,哈兹鲁希占需分别向两名起诉人支付46万令吉和36万令吉的赔偿,并额外支付每人2万令吉的堂费。
代表两名女子的律师娜塔莉出席了庭审,其中一名起诉人通过线上方式参与。而哈兹鲁希占的代表律师在开庭前已退出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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