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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4pm 28/06/2024

总警长

英迪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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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总警长案被驳回 英迪拉索偿1亿遇挫

(吉隆坡28日讯)印裔妇女向政府索偿1亿令吉遇挫,高庭驳回英迪拉起诉全国和另3造玩忽职守没有逮捕她的前夫莫哈末礼端和归还其女儿的诉讼。

承审此案的司法专员拿督拉惹阿末莫扎努丁今日作出上述裁决,没有谕令败诉的一方缴付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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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迪拉是在2020年10月入禀法庭,起诉全国总警长故意和疏忽无视联邦法院的强制令,没有进行调查或采取适当行动逮捕其前夫莫哈末礼端,以及将幺女柏姗娜送还给她。

她也将大马皇家警察、内政部和大马政府列为答辩人,指答辩人有责任根据联邦法院于2016年4月29日的庭令,向莫哈末礼端执行逮捕令。

2021年7月16日,高庭驳回所有答辩人的撤诉申请,并谕令英迪拉起诉这4名答辩人没有履行联邦法院强制令的案件,有必要进入完整审讯。

她指所有答辩人的行为直接导致她和女儿至今仍分离,莫哈末礼端则已成功逃走。

她寻求1亿令吉的普通赔偿、加重赔偿和惩戒性赔偿,并要求宣判第一答辩人已构成公职不作为的侵权行为,而第二、第三和第四名答辩人须为第一答辩人的过失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英迪拉若要胜诉
须证明调查过程有恶意

法官在宣判时说,起诉人若要在本案中胜诉,必须证明总警长和警方在整个调查的过程中是存在恶意的。

他说,根据所有呈堂证据,他无法就此总结出总警长和警方没有试图去寻找莫哈末礼端的下落。

“肯定的是,这不是莫哈末礼端在吉隆坡或其他地方游荡,而警方在场却没有采取行动的情况。如果警方在明知莫哈末礼端下落的情况下没有采取行动,这是对起诉人有利的因素。”

前夫仍下落不明

他说,不过,呈堂证据显示,莫哈末礼端仍下落不明,进一步证据表明他曾在某时间点待过泰国。

“我对证据的解读是,总警长和警方所做的所有努力并不表明他们玩忽职守,并且根据现有证据,我总结出总警长和警方以他们认为最合适的方式履行职责。”

“他们展开调查的方式完全属于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我无权对他们进行事后批评。对我来说,重要的是有证据表明已经展开调查,并且调查正在进行当中。”

他说,他接纳时任全国总警长丹斯里阿都哈密和查案官叶秀菁助理警监关于整个调查过程的证词,并进一步得出总警长和警方在此事上没有恶意的结论。

“根据上述发现,我不得不驳回起诉人的索偿。”

【案件背景】
前夫擅自为3子女改教

英迪拉原为一名幼儿园教师,其改信伊斯兰的前夫莫哈末利端(原名帕马纳登)与她离异后,擅自在2009年4月2日带走3名子女的报生纸,替3名子女改信伊斯兰。

莫哈末礼端于2009年9月在伊斯兰高庭取得当年只有11个月大的女儿柏姗娜及另2名子女迪维达西妮(12岁)及卡南迪尼斯(10岁)的抚养权。民事高庭则在2010年3月11日将子女监护权判给英迪拉。

怡保高庭于2013年宣判,英迪拉的3名孩子仍是兴都教徒,未改信伊斯兰,并指莫哈末礼端擅自将3名孩子改教的行为抵触宪法。

联邦法院于2018年作出标杆性裁决,维持怡保高庭于2013年的判决,即撤销英迪拉3名儿女于2009年信仰伊斯兰的证书,惟莫哈末利端及柏姗娜却犹如人间蒸发,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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