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8日讯)联邦法院允准总检察署的上诉,驳回捍卫自由律师团(LFL)向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提出的诉讼,并强调这涉及主权豁免。
以上诉庭法官丹斯里阿邦伊斯干达为首席的五司,今日在联邦法院允准了总检察署撤销诉讼的申请。
ADVERTISEMENT
另4名法官分别为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纳丽妮、拿督扎巴烈、拿督罗扎利亚和拿督哈尼巴。
阿邦伊斯干达在判决上表示,该诉讼与国家或主权豁免有关,马来西亚的司法无法对主权国家的行为,行使任何司法管辖。
在此之前,高庭于2020年允准总检察长介入诉讼。捍卫自由律师团当时入禀法庭,以寻求禁令阻止新加坡政府利用《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要求该组织更正任何指令。
驳回撤第二诉讼上诉要求
不过,联邦法院五司驳回了总检察署要求撤销捍卫自由律师团第二项诉讼的上诉。
阿邦伊斯干达指出,第二项诉讼并没有涉及或侵犯国家主权豁免问题,因此大马的司法有权审理。
他强调,马来西亚境内的任何行为和权利,都不受POFMA限制。
“尽管联邦宪法保障言论自由,但捍卫自由律师团却忧心他们在国内所发表的言论,却受制于新加坡的POFMA,并希望获解释。对于五司,这不存在的,而且不可被接受。”
新闻背景
狮城指LFL文章内容不实令更正
在2020年1月16日,捍卫自由律师团在网站上载一篇指樟宜监狱以非法及野蛮手法处决死囚的文章后,新加坡内政部长尚穆根随即指示新加坡内政部在《防止网络假信息和网络操纵法令》(POFMA)下,对组织发出更正指令,并指有关文章的内容不属实、毫无根据而且荒谬。
新加坡政府声称这篇文章包含虚假的事实陈述,并命令该组织附上“更正通知”,如果不遵守更正令,根据新加坡POFMA,将构成犯罪。
捍卫自由律师团于是入禀法庭提出两起诉讼,其中第一项针对尚穆根,另一项则针对马来西亚政府。
在2020年12月23日,高庭准许总检察长介入第二起诉讼,而政府和总检察长随后申请撤销两起诉讼,理由是根据国家元首于2020年4月16日颁发的证书,即大马承认新加坡是外国领土主权,因此,新加坡可豁免更正方向和新加坡部长的决定。
高庭接着于2021年6月10日允许政府和总检察长提出撤销诉讼的申请,不过上诉庭却在2022年7月20日推翻高庭裁决,并下令诉讼重回高庭审理。
不过,联邦法院于去年5月16日允准政府和总检察署,针对要求撤销“捍卫自由律师团”对大马和新加坡政府提出的诉讼进行上诉。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