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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10pm 29/06/2024

偷冰棒

偷冰棒

偷2支冰棒代價太大 男子判監半年

(基隆29日綜合電)臺灣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去年7月潛入九份一家民宿,偷走了2支冰棒,雖然價值僅30元(新臺幣,下同,4令吉35仙),卻因為觸犯的是刑法加重竊盜罪,遭基隆地方法院判處監禁6個月,或以18萬元(約2.6萬令吉)罰款代替。

判決書指出,56歲的林男於2020年曾因竊盜及毒品案件而被判入牢,2023年1月9日出獄,才過了半年,便在去年7月12日下午5時52分,潛入瑞芳區九份一家民宿四處搜刮找食物,偷走共價值30元的冰棒2支,被女老闆撞見喝止時,林男仍拿著冰棒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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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男辯稱因為天氣太熱,才消暑,沒想到被民宿女老闆看到。當地里長林高白梅則表示,林男是頭痛人物,常亂偷東西,以前九份居民出門都不關門,自從林男出獄後,她都提醒里民出門時記得上鎖,以免遭林男盯上。

法官認為,林男屬於重犯,對法律遵循意識及對刑罰的感應力薄弱,因此決定加重刑罰,最終判處林男監禁6個月,可以罰款代替,若以每天1000元折算,罰金需繳18萬元才免關,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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