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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7:16pm 01/07/2024

谋杀

谋杀

2男控謀殺友人 若罪成可判死刑12鞭

(吉隆坡1日訊)1名孟加拉男子及1名本地男子今日在推事庭,被控於兩週前謀殺他們的一名孟加拉籍朋友。

兩名被告是孟加拉籍的莫哈末米倫米亞(36歲)及本地人卡德爾巴查(64歲),他們被控於6月16日早上7時39分在十五碑特拉維爾斯路謀殺阿布詹德拉巴爾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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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在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下被控,一旦罪成可判處死刑或30至49年監禁,若沒判處死刑,需要判處至少12次鞭刑。

兩名被告在推事依麗瑪麗斯卡面前聆聽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後,推事擇定下月29日過堂。

由於謀殺案屬於高庭權限,在推事庭不會記錄詢問認罪程序。本案主控官為哈米扎希山,兩名被告則沒有代表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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