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高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以“指认答辩人”的身份,介入大马律师公会挑战特赦局对他做出的减刑决定所提出的司法检讨准令申请阶段。
大马律师公会是于4月26日入禀吉隆坡高庭提出申请,并将特赦局(吉隆坡、纳闽、布城)以及纳吉列为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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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法官阿末卡玛于今早以内庭的形式审理这项申请。
在司法检讨准令的申请阶段,一般上,答辩方是由总检察署陈词。只有在法庭发出准令后,其他的相关方才获准进行陈词答辩。
在代表大马律师公会的拿督再诺查卡利亚陈词后,纳吉的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要求介入准令申请阶段进行陈词。
阿末卡玛表示,由于此司法检讨准令申请涉及公共利益,因此批准纳吉以“指认答辩人”的身份介入司法检讨准令申请的阶段。
他说,为了公平起见,他给予沙菲宜时间备妥书面陈词以及回复大马律师公会以及总检察署的陈词。
他谕令沙菲宜最迟必需在8月8日之前入禀回复书面陈词,大马律师公会和总检察署则须在9月9日之前回复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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