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第二财长拿督斯里阿米尔韩查说,目前政府规定年营业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贩无需开出电子发票(e-Invoice)。
他今日回答行动党马六甲市区国会议员邱培栋的提问时说,政府意识到商贩在面对电子发票制度上面临的挑战和限制,尤其是卖炸香蕉摊贩、路边摊或送货的小商家,他们皆需要一段长时间适应电子发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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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目前,年营业额低于15万令吉的小商贩无需开出电子发票,惟政府始终鼓励小商家参与电子发票措施,以符合我国实现商业数字化的愿景。
他说,政府将采取教育和纠正的方式,确保能更灵活实施电子发票的过渡期。
“在这段过渡期,政府将致力帮助微型和中小企业(PMKS)、小商贩在内的所有公司全面实施电子发票。”
阿米尔说,政府将从今年8月起依据商家的年营业额门槛值,分阶段实施电子发票系统。
他指出,从2025年7月1日起,所有微型和中小企业必须遵守电子发票措施的条规,同样必须发出电子发票。
他表示,电子发票措施能协助企业拥有更有组织性的销售、采购记录和文件储存,以开展业务运营。
他说,政府意识到微型和中小企业在采用电子发票时面临的挑战,特别是营运成本增加、技术应用及电子发票知识准备方面的差距。
“有鉴于此,政府同意允许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出综合电子发票,即每月合并所有销售交易的电子发票,只需在另一个月的首7天内提交给内陆税收局。”
他说,商家可以通过MyInvois官网和销售点 (POS)系统进行资料上传,不会带来额外收费。
他表示,倘若商家选择自行开发系统或使用技术供应商,则可享有税收优惠,如从2024年课税年起,企业购买ICT设备和电脑计算机软体可申请资本补贴期限,从4年缩短至3年。
“从2024 年至 2027年,微型和中小企业的咨询费支出,每个课税年可享有高达5万令吉的税收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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