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訊)第二財長拿督斯里阿米爾韓查說,目前政府規定年營業額低於15萬令吉的小商販無需開出電子發票(e-Invoice)。
他今日回答行動黨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的提問時說,政府意識到商販在面對電子發票制度上面臨的挑戰和限制,尤其是賣炸香蕉攤販、路邊攤或送貨的小商家,他們皆需要一段長時間適應電子發票措施。
ADVERTISEMENT
他指出,目前,年營業額低於15萬令吉的小商販無需開出電子發票,惟政府始終鼓勵小商家參與電子發票措施,以符合我國實現商業數字化的願景。
他說,政府將採取教育和糾正的方式,確保能更靈活實施電子發票的過渡期。
“在這段過渡期,政府將致力幫助微型和中小企業(PMKS)、小商販在內的所有公司全面實施電子發票。”
阿米爾說,政府將從今年8月起依據商家的年營業額門檻值,分階段實施電子發票系統。
他指出,從2025年7月1日起,所有微型和中小企業必須遵守電子發票措施的條規,同樣必須發出電子發票。
他表示,電子發票措施能協助企業擁有更有組織性的銷售、採購記錄和文件儲存,以開展業務運營。
他說,政府意識到微型和中小企業在採用電子發票時面臨的挑戰,特別是營運成本增加、技術應用及電子發票知識準備方面的差距。
“有鑑於此,政府同意允許微型和中小企業發出綜合電子發票,即每月合併所有銷售交易的電子發票,只需在另一個月的首7天內提交給內陸稅收局。”
他說,商家可以通過MyInvois官網和銷售點 (POS)系統進行資料上傳,不會帶來額外收費。
他表示,倘若商家選擇自行開發系統或使用技術供應商,則可享有稅收優惠,如從2024年課稅年起,企業購買ICT設備和電腦計算機軟體可申請資本補貼期限,從4年縮短至3年。
“從2024 年至 2027年,微型和中小企業的諮詢費支出,每個課稅年可享有高達5萬令吉的稅收減免。”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