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日訊)聯邦法院今日批准大馬政府和另外兩造提出的上訴準令申請,允許他們對上訴庭宣判2015年之前擔任上議員者,可重算及調整退休金的判決,提出上訴。
由沙巴及砂拉越大法官丹斯里阿都拉曼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今日作出上述決定,他們認為政府、公共服務局總監及國會行政處主任提出的法律問題,需要進一步申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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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庭批准發出上訴準令。”
另外兩名聯邦法院法官是拿督阿都卡林及拿督哈尼巴。
上訴申請人在要針對上訴庭裁決提出上訴前,需要先行獲得聯邦法院批准準令。
申請人需要向聯邦法院證明,所提呈的上訴包含首次提出的重要公共法律或憲法問題,並且需要進一步論證。
較早前,代表政府及另外兩造的高級聯邦律師拉哈茲蘭及劉泓斌(譯音)提出6個法律課題交由聯邦法院定奪。
今年1月30日,前上議員拿督依德里斯布安和拿督斯里卡瑪魯丁在上訴庭,成功撤銷高庭宣判駁回兩人訴訟的裁決,此前,他們的訴訟在2020年1月16日在高庭階段被駁回。
這兩名前上議員代表一些其他退休上議員,於2019年8月15日在吉隆坡高庭興訟,把大馬政府、公共服務局總監及國會行政主任列為答辯方,他們尋求法庭宣判,他們有權要求答辯方依據2015年國會議員薪酬(修正)法令,根據國會議員或上議員薪酬的增加,重新計算和修訂他們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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