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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21pm 03/07/2024

通讯委会

网安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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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新指南

優先考量公共安全 通訊委會制網安新指南

(賽城3日馬新社訊)隨著大馬邁向數字化未來,通訊和多媒體行業的資訊和網絡安全新指南也正在推進中,以保護互聯網用戶。

上述由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和利益相關方負責制定的指南,旨在提高網絡安全標準,優先考慮公共安全,並強調需要以保護公眾為重點的最低可審計網絡安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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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委會成員德里克約翰指出,目前的指南並不“完全有效”,而新指南不只將惠及電訊服務供應商和數據中心,最重要的是,對公眾有利。

他昨天接受馬新社訪問時說:“目前的標準使用‘最大努力’(best effort)這一術語,因此我們必須對其下定義。它涉及組織你的組織、評估威脅、保護你的客戶並確保他們不會面臨詐騙風險。”

他指出,數字化增強網絡犯罪分子的力量,進而凸顯保護最脆弱群體的必要性。

“我們必須保護我們的人民、服務用戶和電話用戶。服務供應商通常將其技術、硬件和軟件視為資產,但卻忽視客戶的重要性。”

談到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63條文,德里克約翰說,根據大馬法律,執照持有人有責任盡最大努力防止其網絡或服務被用於犯罪活動。

“該法令明定最低安全水平。根據第263條文,所有執照持有人必須確保其網絡不被用於犯罪或企圖犯罪活動,如勒索軟件或詐騙。”

德里克約翰在7月2日出席草擬指南的彙報會,與會者包括約40家網絡安全服務公司、會計和風險管理公司。

他形容,這場初步彙報的成果大有可為,並提到計劃與利益相關方如內政部、數字部、警方和國家網絡安全機構(NACSA),展開諮詢。

“我們也將與電訊服務供應商和數據中心討論制定最低標準。在一開始,這些將作為最佳實踐和指南,但最終可能成為強制標準。”

此外,該指南旨在確保服務供應商有效解決網絡安全威脅,包括詐騙、欺詐、與勒索軟件相關的犯罪、兒童性虐待材料,以及任何其他違反大馬法律的行為。

數家出席彙報會的公司也對通訊委會所採取的舉措,表示讚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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