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男歌手莫哈末阿利夫與女藝人諾魯海妮斯3月在一所公寓幽會被抓包,今日雙雙被控上聯邦直轄區伊斯蘭法庭,兩人表示不認罪,要求審訊。
莫哈末阿利夫(33歲)及諾魯海妮斯(31歲)聆聽控狀後,法官阿布蘇菲安詢問兩名被告是否明白控狀。
ADVERTISEMENT
阿利夫回答:“明白但不認罪。”
諾魯海妮斯同時回覆:“明白但不認罪,要求審訊。”
法官擇定10月17重新過堂此案,並批准兩人各別繳納15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根據控狀,阿利夫被控於3月9日凌晨12時35分,與非元配諾魯海妮斯共處於吉隆坡武吉免登一所公寓內發生不道德行為;另外,諾魯海妮斯被控在同一地點和時間,與非夫婿阿利夫發生不道德行為。
阿利夫和諾魯海妮斯因此分別牴觸1997年聯邦直轄區伊斯蘭刑事法第27(a)條文和第27(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3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此案由聯邦直轄區宗教局主控官瑪斯羅哈及莫哈末納哈主控;被告代表律師分別為阿都哈迪及莫哈末阿米魯。
根據案情,3月9日,阿利夫和諾魯海妮斯兩人到諾魯海妮斯名下一所豪華公寓,遭到聯邦直轄區宗教局人員上門逮捕,但當時兩人拒絕開門,雙方僵持了3小時,並驚動了消拯局隊員破門查辦。
6月13日曝出阿利夫妻子暨女藝人達央阿拉娜貝拉,證實與阿利夫離婚,兩人在聯邦直轄區伊斯蘭法庭辦理離婚手續。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