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3日讯)联邦法院裁定,一名16岁少女无需接受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以确定和一对夫妇的亲子关系。
由拿督扎巴丽雅、拿督斯里哈斯娜、拿督哈米达星、拿督诺丁哈山以及拿督阿布峇卡组成的联邦法院五司,是于今日作出上述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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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少女出生于2008年。在2015年11月,一名自称是这名少女亲生父亲的男子,对此案的这对夫妇提出诉讼,要求法庭谕令这名少女接受DNA检测,以确定本身和这名少女的亲子关系。
这男子声称,他和少女的母亲在那段时间有婚外情,直到2014年才结束。
扎巴丽雅在裁决中指出,法庭认为让这名少女接受DNA检测,并不符合这名少女的最大利益。
她说,让这名少女接受DNA检测的行为本身就具有破坏性,破坏了这名少女的现状。
她指出,这使到这名少女在过去15年半中所知道的唯一现实受到质疑,即此案的这对夫妇是这名少女的父母。
“如果这名少女被发现是母亲婚外情所生的私生女,她可能会受到憎恨和羞辱。”
扎巴丽雅说,没有具体的成文法或普通法规定赋予法庭权力谕令任何人(无论是成人还是儿童)在民事诉讼中接受DNA检测。
“在处理脆弱的家庭结构时,在缺乏明确立法规定的情况下,司法机构不应成为引领社会趋势的先行者,而忽视判决中的隐患以及对法律带来的影响。
她说,法院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谨慎行事是明智之举。
这名男子在诉讼中寻求法庭宣判,他是这名少女的生父,以及可抚养和探视这名少女。
2021年,高庭做出了有利于这名男子的裁决,并谕令对这名少女进行DNA检测,以确定与这名少女的亲子关系。
同时,裁定法庭有权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而谕令进行这类检测。
去年3月,上诉庭维持高庭的裁决,促使这对夫妇将案件带上联邦法院。
上诉庭还下令不得公布案件当事人的身份、细节和信息。
这对夫妇的代表律师是胡业娥(译音)以及吉然达利瓦。这名男子的代表律师则是郑杰武(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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