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5日訊)“F.I.R.”飛兒樂團前女主唱Faye詹雯婷與恩師陳建寧決裂,對簿公堂,先是Faye對恩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之後不起訴確定。陳建寧因此對Faye提告誣告,檢方起訴,臺北地方法院今日一審宣判,Faye獲判無罪。對此,詹雯婷稍早也做出回應。
上一次庭審時,Faye、陳建寧還有阿沁都被傳喚,形成F.I.R.飛兒樂團的尷尬合體,而阿沁發片時,甚至一度放話有人要被關7年,幸好最後宣判無罪,沒有人需要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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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ye稍早透過公司亞神音樂回應,“感謝一直以來身邊朋友和歌迷們對我的信任、關心和支持。感謝司法公正還我清白。期盼一切紛擾至此告一段落,迴歸音樂裡的純粹。”
陳建寧:尊重判決
而陳建寧則表示:“今日法院的判決再次認證華研合約保證書為詹小姐親籤無誤,只是法官認為她可能一時忘記或誤會而錯誤認知輕輕放下,因誣告罪屬公訴罪,起訴主體是檢察官,就法律部分,我們尊重檢察官後續決定,盡力配合。”
隨後他也再次向Faye喊話:“就個人部分,詹小姐無論出於忘記或誤會提出荒謬的提告,道義上至少欠我和華研一個道歉吧!謝謝大家的關心!”
回顧這起官司,Faye於2018年退出飛兒樂團,2019年指控陳建寧2013年冒用她的簽名,簽約從當時的唱片公司改加盟華研國際音樂公司,告陳建寧與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涉嫌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駁,確實當初詹雯婷有授權他代為處理保證書,實在無法理解為何會翻臉,因此也提起妨害名譽、誣告告訴。
檢方偵辦後,確認保證書上的簽名與Faye的親筆簽名字跡確實相符,給予陳建寧等人不起訴處分。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考量陳建寧曾向其經紀人表示,Faye確實經常忘東忘西,他也不會怪誰,認定Faye應該確實是忘記了,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也皆不起訴。案經高檢署發回,北檢改以誣告罪起訴,經本件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能證明被告有誣告之確定故意,故不能形成有罪之確信,即檢察官不能證明被告犯罪,因此今日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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