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5日綜合電)臺灣彰化縣一名69歲吳姓婦女長期遭陳姓丈夫家暴,忍無可忍下,凌晨時分趁丈夫酒後熟睡以電線將他勒斃,她試圖自殺卻被及時救回。吳婦事後坦承犯案,一審法官依殺人罪嫌判她監禁3年,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為吳婦是義憤殺人,加上兒女都出面求情,法官因此撤銷原判,改判2年監禁且緩刑4年。
根據判決,陳男長期酗酒,自3名子女年幼便經常以言語、肢體等方式家暴,甚至不分晝夜,只要酗酒後就會把小孩叫醒罰跪聽他訓話、辱罵甚至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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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婦為了保護兒女,經常被丈夫以同樣方式施虐,陳男甚至揚言“殺死你只是關4個月而已”,導致吳婦精神、身體長期處於不安、驚懼及難以入睡的狀態。
2022年12月21日凌晨,陳男再次酗酒,把其中一名女兒叫醒到廚房聽他訓話後,還毆打女兒,接著又跑到吳婦房間,不顧天氣寒冷,把正在睡覺的吳婦被子掀開,要吳婦到廚房跟著女兒一起聽他訓話,後又因不滿吳婦穿襪子動作慢,便出手毆打。
吳婦忍痛走到廚房,陳男繼續在廚房喝酒,一邊又對著妻女訓話長達1小時,期間陳男不慎兩次自行摔倒。吳婦見狀後,想起自己長期受到對方家暴,甚至還揚言殺死自己,身心不堪負荷,萌生“要死一起死”的念頭,終於下狠心用電線將陳男活活勒死。
全案近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全案因陳男長期對妻小家暴而起,除了嚴重影響兒女健全發展,也對他們的身心造成巨大危害,這樣的不義行為,對任何一般人而言,都是無可容忍;而吳婦的殺夫之舉,是因為案發當下又遭受陳男家暴,當場義憤難平才犯下此案,因此認定一審判刑並不恰當。
此外,吳婦的3名子女也當庭向法官求情,要求法官考量母親當時的處境和感受,希望能從輕發落。法官最終撤銷一審原判,改依義憤殺人罪,判處2年監禁,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付保護管束。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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