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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05pm 05/07/2024

社运分子

政治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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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运分子转载贴文被调查 律师:具有政治动机

希山慕丁莱斯(右)昨天先是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区总部录供,被带回家后,再次被带回警察局录供。左为再益马烈。(吴雪儿摄)

(槟城5日讯)希山慕丁莱斯因转载一则贴文,昨日被警方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传召录供,并在《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被调查。其代表律师再益马烈促请布城立即停止这项具有的调查,同时暂停使用233条文直到此法废除为止。

希山慕丁莱斯因为转载前国会议员拿督淡林嘉化撰写,有关针对首相拿督斯里安华的健康贴文而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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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马烈说,233条文是一项具有压制性、严苛的法律,就让希山慕丁莱斯成为这条恶名昭彰的法律下最后一名被调查的人。

他说,由安华领导的希盟政府曾经承诺要废除此条文,但现在把这项条文用在一位曾经跟安华及其他希盟领袖并肩,为更好的大马而奋斗的社运分子身上。

“这次调查像笑话一场,因为希山慕丁莱斯被调查的文章不是他写的,只是转发别人的作品。”

再益马烈今日发表声明说,警方昨天针对希山慕丁莱斯在一篇博客进行调查,先是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区总部录供,被带回家后,再次被带回警察局录供。

他认为,昨天到希山家中突袭和调查,是一项旨在威吓其客户的强硬手段,令人愤怒。当时约有10名来自警方和大马通讯与多媒体委员会前往其家中搜查。警方原本还要没收希山慕丁莱斯的电脑,但后来改变了主意。

“现在法律规定不能批评首相吗?在一位曾经尊重言论自由权利的‘改革者’首相的领导下,发生这种情况实在令人震惊。”

他批评安华如今是不加区别地利用执法机构,以及他曾经郑重承诺要废除的法律,对付批评者。

“我们现在是在效仿朝鲜或中国,领导人高于法律吗?”

他认为,如果安华觉得受到该文损害名誉,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他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特殊地位,也不该凭公共资金体制来保护他的个人声誉。

“执法机构利用资源来保护首相个人声誉,是严重滥用权力,也浪费纳税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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