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5日訊)社運分子希山慕丁萊斯因轉載一則貼文,昨日被警方和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傳召錄供,並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下被調查。其代表律師再益馬烈促請布城立即停止這項具有政治動機的調查,同時暫停使用233條文直到此法廢除為止。
希山慕丁萊斯因為轉載前國會議員拿督淡林嘉化撰寫,有關針對首相拿督斯里安華的健康貼文而被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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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益馬烈說,233條文是一項具有壓制性、嚴苛的法律,就讓希山慕丁萊斯成為這條惡名昭彰的法律下最後一名被調查的人。
他說,由安華領導的希盟政府曾經承諾要廢除此條文,但現在把這項條文用在一位曾經跟安華及其他希盟領袖並肩,為更好的大馬而奮鬥的社運分子身上。
“這次調查像笑話一場,因為希山慕丁萊斯被調查的文章不是他寫的,只是轉發別人的作品。”
再益馬烈今日發表聲明說,警方昨天針對希山慕丁萊斯在一篇博客進行調查,先是在吉隆坡十五碑警區總部錄供,被帶回家後,再次被帶回警察局錄供。
他認為,昨天到希山家中突襲和調查,是一項旨在威嚇其客戶的強硬手段,令人憤怒。當時約有10名來自警方和大馬通訊與多媒體委員會前往其家中搜查。警方原本還要沒收希山慕丁萊斯的電腦,但後來改變了主意。
“現在法律規定不能批評首相嗎?在一位曾經尊重言論自由權利的‘改革者’首相的領導下,發生這種情況實在令人震驚。”
他批評安華如今是不加區別地利用執法機構,以及他曾經鄭重承諾要廢除的法律,對付批評者。
“我們現在是在效仿朝鮮或中國,領導人高於法律嗎?”
他認為,如果安華覺得受到該文損害名譽,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他在法律上並不具備特殊地位,也不該憑公共資金體制來保護他的個人聲譽。
“執法機構利用資源來保護首相個人聲譽,是嚴重濫用權力,也浪費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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