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訊)未經股東大會批准,一名公司董事濫用職權將屬於公司的314萬9000令吉資金,轉移至馬來亞銀行私人戶頭,今日被控上地庭。
來自金峰金融學院(Golden Summit Academy)私人有限公司的被告餘和榮(譯音,32歲),今日在庭上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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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庭法官哈米達擇定8月6日重新過堂此案。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2年2月16日至12月24日在冼都一所辦公室,將上述公司資金轉移到私人戶頭,因而牴觸2016年公司法令第218(1)(c)條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監禁最高5年,罰款最高300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法官允許被告以10萬令吉作出保釋,同時諭令被告交出護照。
此案由阿克馬紮都副檢察司主控;而被告代表律師為林志釗(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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