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5日訊)上訴庭今日駁回4名印尼籍被告的上訴,維持高庭的8年監禁刑罰。
再納南(45歲)、羅斯里吉丹(43歲)、魯斯里肯練(40歲)和阿茲曼(36歲)被控於2年前,販運37名孟加拉人偷渡來馬罪名成立,遭高庭宣判監禁8年。
ADVERTISEMENT
4人因而向上訴庭提呈減刑的申請,結果遭上訴庭三司即法官拿督阿末再迪、莫哈末再尼、拿督阿查哈哈里駁回。
阿末再迪宣讀判詞時說,上述罪行承擔8年的有期徒刑,仍在量刑幅度內。
“上訴人未能證明對他們判處的監禁刑期過重。”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2年7月1日凌晨12時10分,使用一艘未註冊船隻將37名孟加拉人非法偷渡到距離雪蘭莪州瓜雪約1.1海里的大馬水域。
2022年10月17日,4人在高庭對控狀表示認罪,被判8年監禁。
主控官餘金祥(譯音)副檢察司說,類似這4名被告的刑罰,一般介於7至10年。
他也說,37名孟加拉移民非法入境,嚴重危害國家的安全。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