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针对一马发展公司(1MDB)提起的3.46亿美元诉讼案,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在最新提交的答辩书中,坚决否认了所有关于其持有的珠宝和奢侈品是通过非法手段或挪用公款购买的指控。
她在周四提交的答辩中引用了吉隆坡高庭于2022年11月14日作出的明确裁决,该裁决指出,她所持有的奢侈品并未通过任何非法活动或失信行为所得的资金购买。她强调,这一裁决是对她个人清白的有力证明,并应成为本案审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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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玛表示,她也不是任何原告的受托人或指定人,也不了解所有原告的管理或行政情况。
她进一步指出,政府之前曾试图没收她名下的一批财物,包括珠宝、名表和手袋等,但这些努力因缺乏充分证据而未能成功。特别是,总检察署在审查后决定退还部分珠宝给她,这进一步证明了这些财物与所谓的非法活动无关。
抨诉方指控缺事实依据
罗斯玛在答辩书中还批评了起诉方的行为,认为他们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且表现出草率和不成熟的态度。她指出,起诉方未能详细说明她所购买或持有的每一件物品的具体情况,这让她有理由怀疑起诉方的动机和诚信。
此前,高庭因控方未能证明被查封的物品与洗钱活动有关,因而驳回政府提出没收涉嫌挪用1MDB资金价值约8000万令吉的申请。
这些财物是于2018年5月17日,从Obyu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柏威年公寓的一个单位中查获,其中包括2435件珠宝、7支名表和29个手袋。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索回上述手表,而罗斯玛则要求索回珠宝和手袋。
否认服装设计师是代理人
此外,罗斯玛还明确否认了服装设计师莎南娜莱达斯是她的代理人或代表她购买奢侈品的说法。
此前,1MDB与另外10家公司入禀高庭,向罗斯玛索取3亿4601万489美元购买奢侈品等赔偿。
在这起案件中,起诉人为1MDB及5家子公司,分别为1MDB Energy控股、1MDB Energy有限公司、1MDB Energy(冷岳)有限公司、Global Diversified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RC国际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起诉人则为离岸公司,分别包括Affinity Equity巩伙伴有限公司、Alsen Chance控股、Blackrock Commodities(全球)有限公司、Blackstone Asia房地产伙伴有限公司和Brightstone Jewellery有限公司。
根据诉状,罗斯玛使用这些资金购买珠宝、手表和名牌包包等奢侈品;而起诉方将罗斯玛和服装设计师莎南娜莱达斯分别列为第一和第二答辩人。
原告辩称,这些奢侈品,如珠宝、手表和手袋,是罗斯玛或第二被告购买或获得的,不是用罗斯玛的个人资金,而是从公司挪用的资金,这些资金是通过各种离岸实体转移的,被支付给14个国家的48个不同的供应商。
这些供应商来自英属维尔京群岛(1家)、香港(9家)、印度(4家)、印尼(2家)、意大利(3家)、黎巴嫩(3家)、毛里求斯(1家)、巴拿马(1家)、新加坡(1家)、泰国(2)、阿联酋(7)、土耳其(2)、英国(2)和美国(7),其他3个供应商的位置未知。
他们还寻求法庭声明,其中包括声明第一至第六原告拥有目前据称由罗斯玛拥有的奢侈品的合法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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