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公民组织希望政府可以重新检讨即将于本次国会二读的公民权修订法案,以便可以让更多大马籍母亲为无国籍孩子获得公民权,而不是把公民权的门槛提高以减少获取公民权者的数量。
由多个非政府组织组成的大马公民权益联盟(MCRA)今午举行媒体交流会表示,修宪案建议把申请公民权的年龄从原有的21岁降至18岁,将会大大地减少申请者获批的几率,因为我国并没有明文规定处理公民权申请所耗的时间,因此这将会让许多的无国籍人士错过申请公民权的原有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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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联盟负责人马丽妮透露,国外许多国家都有明文规定申请公民权所需的时间,有的从几个月到3年内即可完成,但我国却没有列出所需时间,而我国申请公民权获批的平均时间为12至15年,甚至更长。
她也提到,“马来西亚籍母亲所生的孩子可获得公民权身分”一事也不完善,因为此建议仅限法案生效后出世的孩子;法案生效前所出世的孩子一概不在获得公民权身分的行列内。
她说,公民组织多次要求与内政部对话商讨修宪案一事,但不获回应;而公民组织针对修宪案的不足也有多项完善的建议,因此希望能与政府会面以更好地解决公民权修宪案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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