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的首个周末夜晚,我过得挺不错。那夜,歌唱的欲望蠢蠢欲动,我把屋里的门窗关上,拉了张椅子,坐在客厅的窗前准备高歌一曲。感觉还少了点什么,我把屋里的灯全都关上,似乎深处于黑暗中,音符才不会分了心,全都跑掉。夜已深,不想背负扰民的罪名,我把风扇打开,让它快速旋转,风懂我,它会把歌中的不安,全都带走。最后,我在手机的伴奏下,唱了一首接一首的经典西洋歌曲。婴儿潮时期所创造出的首首曲子,仿佛有安眠作用,无需酒精的帮助,我就有了睡意,带着一心的满足睡去。
歌唱,就如其他事一样,你可以喜欢,但不一定要擅长。这个道理我很早就懂得了。小时候,父母望女成凤心切,通过各种管道来发掘我的天赋及才华。他们采取了删除法,最后把歌唱从清单里划去了。所以,我在年幼时期就知道自己没有歌唱的天赋,这是母亲亲口告诉我的。我听后,不服。一直到偶然间哼首曲子,都会被旁人问及是不是说了些什么时,才让我在哭笑不得中接受了事实。即便如此,在天真单纯的童年时光,我还是会穿上母亲特意寻人缝制的漂亮蓬蓬裙,站在舞台上歌唱。她不求我得奖,赢得满堂喝彩,她只希望我快乐,仅此而已。如果母亲还记得,我们曾经对唱过那首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你一句,我一句,副歌段落时合唱,再加上简单手语,温馨幸福又美好。那段模糊又带着沐浴露芬芳气味的记忆,将会伴随这我一生,很久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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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接受五音不全的噪音。2000年代的后期,歌唱节目来到了巅峰时期,凡是与歌唱挂钩的综艺、选秀节目都霸占了周末的黄金时段,大家都因歌声聚集在电视机前。林宥嘉、萧敬腾、杨宗纬、徐佳莹等歌手就是因那些舞台而诞生的歌星。我坐在电视机前,听见熟悉的旋律,看着跳跃的字幕,忍不住和荧幕中的选手一起高歌起来,沉浸在音乐所带来的情绪之中。每个人的忍耐度都有极限,我的父亲一定忍了很久,抑或是他终于等到了被他认可的天籁之声,以至于罕见地叫我住口,免得打扰他听歌的兴致。我轻哼了一声,却也意识到我歌唱的快乐会不会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下。这可不妙,我竟然不知不觉地成了胖虎!我可不想!此后,我依旧热爱歌唱,只不过会顾及场合及身边的人,我想有自知之明是件好事,免得大家都不开心。
生活少不了文字和音乐
每当情绪需要一个发泄口,我都会在动与静之间做出选择,动则运动,让多巴胺肆意奔腾;静则歌唱,让音符轻抚伤痛。依稀记得在五姨骤然离世后的数月,我们一家似乎感叹世事无常,就常举办家庭聚会,非常珍惜相聚的时光。那夜,吃饱喝足后,我们就到一间KTV唱歌。逝者是大家心口里的痛,大家都默契地回避相关话题,但不知是谁点了首姜育恒的〈再回首〉,旋律一响起,就打碎了装满悲伤的酒瓶,让它如酒精般蒸发,弥漫在昏暗的空间。大家突然安静了下来,欢乐的气氛瞬间消失,有人不断地喝水,不知是真的渴了,还是想借吞咽的动作把呼之欲出的悲伤吞没下去。“曾经与你共有的梦/ 今后要向谁诉说”,我从歌声中听见了哽咽。“再回首/ 背影已远走/ 再回首/ 泪眼朦胧”,唱完这句,歌声戛然停止,只剩下抽泣声在耳边回荡。大家相拥而泣,谁也唱不出“留下你的祝福/ 寒夜温暖我”,只因她走得太匆忙,一个字都没有留下。我后来才知道,那首歌,是她生前最喜欢的歌。再回首,一切真的恍然如梦。
情绪得以宣泄,就好像摊晒在阳光下的手帕,当泪水被蒸发,一切又恢复了原状,只是大家都记得它被泪水浸湿后,承受了多少重量。虽然五音不全,我却在歌唱中一次又一次地得到了救赎。生活不易时,我会唱披头四的〈Let it be〉和〈Hey Jude〉。他们透过歌声告诉我允许一切不如意发生,它们终将会过去,然后我又变成了Jude,他们告诉我无需把世界都扛在肩上。情路不顺时,我就会去找比吉斯,他们问我的爱到底有多深,是不是和邓丽君一样,月亮代表我的心?他们大胆地说世人都身处在愚蠢的世界,大家都想将恋人拆散,却忘了爱情里只有你我,没有他人。当我想家时,约翰·丹佛就会带我回家,我们的家乡都被群山环抱,但他有时会搞错,我的家乡没有谢南多厄河,有的则是拉让江,但一切都不重要。当要和另一半开始远距离,在机场为他送行时,约翰·丹佛又再次出现,唱着那首〈Leaving on a Jet Plane〉。当我自我怀疑,自我否定时,是旅行者乐团的那首〈Don’t Stop Believin’〉给予我力量继续勇往直前。他们说要相信自己,坚持住,街灯下的人们,谁没有故事。
在不知不觉中,歌单的曲目换了一遍又一遍,我知道我又翻越了另一座山丘,迎向未知的旅程,往后的日子纵使会有新歌出现,但我相信,它们依然会在我需要的时候出现,一次又一次地给予安慰。我常在想,能够识字阅读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同样的,能够听歌唱歌也是件值得庆幸的事呢。我的生活少不了文字,更少不了音乐,二合为一,是心灵最大的财富。
长大后,我已经不当胖虎很多年,但有时候,还是没忍住,想要在亲爱的人面前分享歌唱的喜悦。弟弟说我寻获了真爱,我笑着问他何出此言。他只是带着坏笑说另一半可以忍受我的歌声长达一小时,期间都只专心听我演唱,纯属难得。看来除了情人眼里出西施外,情人耳里也可能附带变声器,噪音都可以变成天籁。某一晚,我突然想要唱歌,但碍于时间的关系而犹豫,另一半就悠悠说了一句:“要唱就趁现在唱,不然明天我回去,就没有人听你唱歌了哦。”我听后,不禁微微一笑,因为他不知道,独自一人的多个夜晚,我都会像那夜一样,关上门窗,打开风扇,拉张椅子,在黑暗中,对着窗外的夜景欢唱。
“快乐是自找的。”我记得有句歌词是这样唱的,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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