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今提出的修法建議,是打擊網絡詐騙,尤其是錢騾行為的重要一步。唯有通過明確規定把錢騾的行為定性為犯罪舉動,並賦權查案官扣押可疑賬戶,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遏制這一現象。
由於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把銀行戶頭借給他人使用是一個嚴重的犯罪行為,以至“錢騾”屢撲不滅。當然,這其中亦有一部分“錢騾”則是在貪圖犯罪團伙所給予的“費用”,而自願借出銀行戶頭的。面對這一類性質的網絡詐騙案件不斷上升,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阿莎麗娜,近日便宣佈將對刑事法典(第574法令)和刑事程序法典(第593法令)進行修正,以明確規定允許他人未經授權及合法目的使用銀行賬戶的行為為犯罪,並賦予查案官扣押可疑賬戶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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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將針對性的打擊網絡詐騙,尤其是“錢騾”行為起到重要作用。我們知道由於錢騾輕易出借自己的銀行賬戶,讓他人進行非法資金轉移,助長了網絡詐騙犯罪的猖獗。這種行為使到受害者的資金,通過這些錢騾賬戶之間迅速轉移,大大增加了警方追蹤和追回資金的難度。
然而,現行法律並未將銀行賬戶持有人,允許他人非法使用其賬戶的行為定為犯罪,使得警方難以有效阻止資金的轉移。因此修訂法令,明確把錢騾行為定性為犯罪,再賦權執法單位扣押可疑賬戶,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這一修正案將有助於警方在面對網絡詐騙案件時,可以迅速地採取措施,阻止受害者的資金被提出或轉移,從而提高追回資金的成功率。
只不過,僅僅依靠法律修正案顯然是不夠的。為了有效打擊錢騾行為,還需要大力加強人民的法律醒覺,讓公眾認識到借出賬戶給他人使用,並從中收取費用,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政府可以利用媒體平臺進行宣傳,通過這些渠道發佈公告、播放宣傳片,介紹錢騾行為的危害性和法律後果,並在社區和學校舉辦講座,邀請法律專家和執法人員現場講解,與公眾互動解答疑問,提高公眾對網絡詐騙和錢騾行為的認識。
在加強法律醒覺的同時,警民合作也是打擊網絡詐騙的重要一環。警方在這方面需建立暢通的舉報渠道,確保所有的舉報都獲得迅速處理和反饋。待修法通過後,警方還可以開展專項行動,與實體銀行及電子付款等金融機構緊密合作,強化對可疑資金流動的監控,一旦發現可疑資金轉移時,能做到立刻進行攔截,並要求相關戶口的持有者,到警局或銀行做進一步說明,以確定有關金額的轉移合理去向,做到最嚴格的流程來杜絕錢騾的出現。
總的來說,政府如今提出的修法建議,是打擊網絡詐騙,尤其是錢騾行為的重要一步。唯有通過明確規定把錢騾的行為定性為犯罪舉動,並賦權查案官扣押可疑賬戶,才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遏制這一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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