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12:55pm 06/07/2024

MCMC

希山慕丁莱斯

MCMC

希山慕丁莱斯

再益炮轟MCMC淪為權力工具 把希山慕丁萊斯當嫌犯錄供

(八打靈再也6日訊)社運分子希山慕丁萊斯的代表律師再益馬烈駁斥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於5日稱傳召希山慕丁萊斯錄供並非要調查他的聲明,炮轟委員會已淪為“權力工具”,強調調查根本是以希山為主體而展開。

ADVERTISEMENT

“他們(MCMC)否認希山曾受到《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條文的調查,這是徹頭徹尾的謊言!”

“我曾有機會看到啟動調查的警方報告,報告專門針對希山的博客。在整個調查中,當局只提到希山博客上的文章,而未提到真正作者博客上的原貼。”

再益馬烈今日回應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昨日的聲明,作為希山慕丁萊斯的代表律師,希山錄供時他也在場,而該委員會向希山慕丁萊斯提出的所有問題都涉及確認是否具備《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1)(a)犯罪條件。

“這些問題包括博客的所有權,帖子是否由希山上傳,以及他是否在上傳前對事實進行過核查。通過這些詢問,任何有理智的人都可以看出,希山是調查的主要對象。換言之,希山自始至終都被當作嫌疑人對待。”

再益馬烈提及,委員會稱執法人員沒有扣押任何物品,但如情況屬實,為什麼希山慕丁萊斯的住所會在眾多官員,包括委員會官員和警察在場的情況下被搜查。

“而當時希山被明確告知,當局將援引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48條文,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進入住所搜查,還打算沒收他的電腦。”

“當局還援引同一法令第249條文,強迫希山交出用戶名和密碼,以便MCMC的法證部門對博客進行分析。”

再益馬烈認為,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否認調查希山只是事後的想法,目的是掩蓋希山因批評首相拿督斯里安華而遭受的明顯恐嚇和騷擾。

“MCMC在公眾關注其對希山的調查後迅速否認,更是進一步證明了該項調查並非真正的調查,而是出於政治動機,目的是希望希山能夠保持沉默。”

他強調,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是由公眾所資助,應以對公眾服務的需求為先,而並非像如今這般淪為當權者的工具,更不應被利用資源以用於保護首相或政客的聲譽。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