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訊)聯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駁回死囚“文冬殺人魔”拉比丁沙迪針對兩宗案件提出的檢討死刑判決的申請,裁定維持死刑。
這兩宗案件分別是2009年轟動全國的文冬少女郭婉晶遭姦殺案,以及2012年謀殺森林局官員凱魯及強姦凱魯妻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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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4歲的死囚拉比丁沙迪是根據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的規定,向聯邦法院申請檢討他的死刑判決。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是在聆聽了主控官拿督尤賽尼副檢察司和代表拉比丁沙迪的聯邦法院委派律師莫哈末法依魯茲的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另二司為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和拿督諾丁哈山。
身穿囚服的拉比丁沙迪今日在監獄局人員的押送下,坐輪椅出庭。
淡馬魯高庭是於2014年8月6日宣判拉比丁沙迪謀殺郭婉晶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不過,強姦罪名則不成立。
在2015年10月8日,上訴庭駁回拉比丁沙迪的上訴,裁定維持高庭的判決。
在2016年10月21日,聯邦法院維持拉比丁沙迪的死刑原判。
2009年3月8日,年僅17歲文冬華裔少女郭婉晶在其文冬吉打裡新村門牌4168號的住家,遭人以兇殘的手法割斷頸項大動脈致死。郭婉晶是在住家樓下睡房遭匪徒割頸殺害,下午2時被家人發現臥屍在睡房地上,身體被布遮蓋,床上佈滿血跡,並被證實已斃命多時。
此命案兇手為殺人魔拉比丁沙迪,他於當日入屋姦殺郭婉晶,並在2014年8月6日被判絞刑。拉比丁沙迪也涉嫌在文冬幹下其他3宗命案,即金馬蘇新村63歲黃以泉被槍殺、森林局官員被打死及甘榜格米地年邁巫裔夫婦被謀殺,造成5人死亡。被稱為文冬殺人魔的兇徒最終被判監禁115年和死刑。
2015年12月3日,彭亨高庭宣判拉比丁沙迪在文冬都賴路森林局宿舍,謀殺31歲的男子凱魯罪成,被判處死刑。高庭也宣判拉比丁沙迪向受害者出示槍械,被判坐牢12年和鞭笞2下;持械搶劫坐牢8年和鞭笞2下;以及強姦死者妻子,被判處坐牢12年和鞭笞8下。
2018年3月15日,上訴庭駁回拉比丁沙迪的上訴,裁定維持死刑判決。
聯邦法院則是在2018年8月16日,駁回拉比丁沙迪的上訴,裁定維持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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