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訊)20年前轟動全國的18歲少女徐曉芳遭姦殺埋屍案的兇手寇天福難逃一死!聯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駁回寇天福為撤銷死刑而提出檢討死刑判決的申請,裁定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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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0歲的死囚寇天福是根據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的規定,向聯邦法院申請檢討他的死刑判決。
身穿囚服的寇天福今日在監獄局人員的押送下出庭。他戴上口罩,佩戴黑框眼鏡,在庭審的過程中,幾乎全程低下頭。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東姑麥潤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是在聆聽了主控官羅斯漢副檢察司和代表寇天福的聯邦法院委派律師哈斯南韓查的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另二司為丹斯里阿邦依斯甘達和拿督諾丁哈山。
沙亞南高庭是於2015年5月12日宣判,涉嫌徐曉芳命案的被告寇天福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
2004年2月26日晚上9時,等待大馬教育文憑考試成績放榜的徐曉芳,坐上寇天福的銀色華嘉轎車出去喝茶後就宣告失蹤。
警方後來發現,徐曉芳出門當天就被寇天福帶到案發單位,寇天福還向朋友兼屋主介紹稱曉芳是他的女朋友,會在這裡留宿幾天。
隔天,寇天福向屋主聲稱他打算將庭院鋪上洋灰,方便日後停放轎車,並要求屋主交給他處理,並聘請神手挖洞,隔天鋪上洋灰。這意味著,曉芳在出門當晚就遇害了。
徐曉芳失蹤不久後,家人就接到勒索電話,家人交出4萬令吉的贖金後,綁匪竟食言,沒有放人。
在同年3月8日,徐曉芳被發現遭埋屍在雪州萬津8英哩昔江港英雄花園一間排屋的院子。警方動用神手挖掘6尺深後找到她的屍首;其屍首被發現時,全身已腐爛,屍首被塑料紙袋和藍色被單包裹著,雙手被鐵線反綁,頭部被膠袋蓋住,並在頸部打了個結。
警方依據在命案現場所發現的男性精液,懷疑徐曉芳生前曾被人性侵。警方在同年3月12日扣留嫌犯寇天福,但他隔日向警員聲稱肚子痛要上廁所,從丹絨士拔警局的天花板逃出警局,還公然挑戰警方,揚言強行救出被警方扣留的妻子。
寇天福逃跑後,案件中的次嫌犯,即寇天福的弟弟寇天興也因警方沒有足夠證據控他而獲釋。
有傳寇天福是逃到印尼蘇門答臘匿藏,他在逃亡期間,還多次偷偷回到雪州仁嘉隆新村探望家人。
警方通緝寇天福7年後,直到2011年10月偵破一起偷車案時,才發現落網的2名嫌犯,其中一人竟是要犯寇天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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