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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06pm 09/07/2024

水灾

水利灌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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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大馬計劃撥款9億5000萬 降水災風險及緊急修復

第12大马计划拨款9亿5000万 降水灾风险及紧急修复
法迪拉指出,排水系統的管理由多方負責,包括水利灌溉局、地方政府、縣辦公室、工程局及包括髮展商在內的相關機構。(馬新社圖)

(吉隆坡9日訊)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務轉型部長拿督斯里法迪拉指出,政府已在第12大馬計劃發放9億5000萬令吉撥款保護河流,以降低水災的風險及用於緊急修復工作。

他今日在國會下議院口頭問答環節,回答伊斯蘭黨彭加蘭吉巴區國會議員阿末馬祖的提問時說,其中的4億1000萬令吉用於保護河流,降低各州發生水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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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也在第12大馬計劃之下發放5億4000萬令吉撥款予緊急工作,修復全國各地遭水災破壞的結構。然而,撥款分配取決於各州的當下需求。”

法迪拉說,排水系統的管理由多方負責,包括水利灌溉局、地方政府、縣辦公室、工程局及包括髮展商在內的相關機構。

他強調,根據1974年道路、排水溝和建築法令第133條文,地方政府負責建造和維修溝渠,但其部門時刻與相關機構合作,確保排水系統正常運作。

他提到,內閣已在1996年劃分地方政府和水利灌溉局的責任,人造或市政排水系統是由地方政府所負責,水利灌溉局則管理涉及河流與溪流的自然排水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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