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訊)主控官羅斯漢副檢察司陳詞時指出,寇天福看似是人,但缺乏人性,沒有給予徐曉芳一絲活下去的機會。
20年前轟動全國的18歲少女徐曉芳遭姦殺埋屍案的兇手寇天福難逃一死!聯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駁回寇天福為撤銷死刑而提出檢討死刑判決的申請,裁定維持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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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50歲的死囚寇天福是根據2023年檢討死刑和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令的規定,向聯邦法院申請檢討他的死刑判決。
羅斯漢陳詞時說,答辯方(控方)強烈反對寇天福提出的檢討死刑申請。
他指出,寇天福的犯罪行為極其惡劣、令人髮指、野蠻、惡毒、殘暴,充分體現了公然漠視人類生命的神聖性。
羅斯漢說,受害者(徐曉芳)被勒死,該罪行是有預某的。
“寇天福挖洞來埋葬受害者,甚至在受害者可能還活著的時候,向受害者倒入水泥,這決定了受害者的命運。”
他指出,寇天福對受害者犯下了殘忍、邪惡和可怕的行為。
羅斯漢說,暴力的嚴重性,也就是謀殺案的執行方式。
他指出,根據2008年2月9日的報道,受害者的父親說道:“悲劇發生後,我和我的妻子以及4名孩子再也沒像以前那樣了。就連華人新年這樣的節日對,我們來說也不再有任何意義了。慶祝有什麼意義?”
“沒有任何同情心、道德或精神意識以及判斷是非的慾望的痕跡。寇天福看似是人,但缺乏人性。他的殺戮甚至讓魔鬼不寒而慄
他表示,因此,答辯方(控方)希望法院考慮到辯護的性質和嚴重性、公共利益、犯罪對已故家庭成員以及廣大民眾的安全,促請對寇天福施予威懾性刑罰。
“根據犯罪的性質,有必要發出明確的信號,表明社會,尤其特是法院對這種犯罪行為的憎惡。死刑才是適當的刑罰。”
代表寇天福的聯邦法院委派律師哈斯南韓查在陳詞時則指出,,此案並非罕見案件中最為罕見的案件。
他說,寇天福已經改變了,後者在2018年改信伊斯蘭,如今已可以誦讀古蘭經,法院在對這項申請作出判決時,理應考量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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