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华总总会长丹斯里吴添泉今天表明,“捐资建校计划”(Derma dan Bina)绝对不应成为政府或教育部批准在2017年或今后兴建任何华小的新模式或政策,反之,政府应把包括华小在内的各源流中、小学兴建或搬迁视为己任,维持现有的国家多元教育体系和制度。
提10点看法建议
针对教育部长法丽娜在国会的相关宣布及所引发的争议,他今天提出10点看法和建议,并要求政府或教育部关注和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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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总坚决反对向华小推行“捐资建校计划”,呼吁教育部即刻收回有关模式。
2:政府应该主次分明,不应本末倒置。政府应该声明和表态,“捐资建校计划”或类似的“捐资发展学校计划”模式,绝对不能成为政府今后批准兴建或搬迁华小的不成文“理由”或“附带条件”。
3:华总坚决认为,在发展全民教育的大原则上,兴建或搬迁包括华小在内的各源流学校,政府都应该聆听民意配合,根据实际需求批准,并主动和制度化提供拨款加予落实。
4:华总呼吁政府把包括华小在内的各源流学校兴建或搬迁计划,以及所需拨款,列为常年国家财政预算案内,加以落实。
5:呼吁教育部长厘清,有关“捐资建校计划”,是否经被列入在2017年所批准的兴建10所华小(1所已开课,目前尚有9所)的“教育部新倡议”,即“捐资建校计划”内?
6:教育部长本身也表示,她曾经在今年5月25日为雪邦征阳镇和征阳华小主持奠基仪式,而该华小正是她在推行“捐资建校计划”下批准的首个华小建设项目,是否意味着今后所有的新华小或搬迁华小计划,都会采取相关安排或模式落实?
7:在“捐资建校计划”模式下,联邦政府或教育部除了批准有关建校或迁校准证等、州政府除了批准土地或转换(供教育用途)或进一步的地税优惠等之外,是否也会提供所需的新校建设和硬体设备拨款?
8:教育部的“捐资建校计划”模式,是否已经获得团结政府内阁研究和通过?是否也会在其他源流学校执行落实?
9:华总不反对,同时鼓励私企和所有热心教育者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或支持教育行动而捐资支持各源流学校,包括硬体建设计划在内。
10:呼吁政府为响应和支持捐资建校或发展学校,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和支持教育行动的私企及个人,提供更多的免税减免和优惠。
或酿“半个民办华小”错觉
也是沙巴中华大会堂总会长的吴添泉今天通过文告说,教育部长在国会的上述声明是让华社感到混淆、纳闷与担忧的,如果这是政府的新模式或政策,就会给予人民尤其是华社一种“半个民办华小”的错觉印象。
“政府负责华小的发展经费,包括师资、维修拨款和课程考试等等,但如果在兴建或搬迁新校方面,要全面通过、或是鼓励华社以“捐资建校”方式来落实的话,这是讲不过去的。
他表示,华社和华商常年捐资华教,多年来已经被形容为“第二所得税”,他问道:“难道还要再增加第二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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