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訊)華總總會長丹斯里吳添泉今天表明,“捐資建校計劃”(Derma dan Bina)絕對不應成為政府或教育部批准在2017年或今後興建任何華小的新模式或政策,反之,政府應把包括華小在內的各源流中、小學興建或搬遷視為己任,維持現有的國家多元教育體系和制度。
提10點看法建議
針對教育部長法麗娜在國會的相關宣佈及所引發的爭議,他今天提出10點看法和建議,並要求政府或教育部關注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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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華總堅決反對向華小推行“捐資建校計劃”,呼籲教育部即刻收回有關模式。
2:政府應該主次分明,不應本末倒置。政府應該聲明和表態,“捐資建校計劃”或類似的“捐資發展學校計劃”模式,絕對不能成為政府今後批准興建或搬遷華小的不成文“理由”或“附帶條件”。
3:華總堅決認為,在發展全民教育的大原則上,興建或搬遷包括華小在內的各源流學校,政府都應該聆聽民意配合,根據實際需求批准,並主動和制度化提供撥款加予落實。
4:華總呼籲政府把包括華小在內的各源流學校興建或搬遷計劃,以及所需撥款,列為常年國家財政預算案內,加以落實。
5:呼籲教育部長釐清,有關“捐資建校計劃”,是否經被列入在2017年所批准的興建10所華小(1所已開課,目前尚有9所)的“教育部新倡議”,即“捐資建校計劃”內?
6:教育部長本身也表示,她曾經在今年5月25日為雪邦徵陽鎮和徵陽華小主持奠基儀式,而該華小正是她在推行“捐資建校計劃”下批准的首個華小建設項目,是否意味著今後所有的新華小或搬遷華小計劃,都會採取相關安排或模式落實?
7:在“捐資建校計劃”模式下,聯邦政府或教育部除了批准有關建校或遷校準證等、州政府除了批准土地或轉換(供教育用途)或進一步的地稅優惠等之外,是否也會提供所需的新校建設和硬體設備撥款?
8:教育部的“捐資建校計劃”模式,是否已經獲得團結政府內閣研究和通過?是否也會在其他源流學校執行落實?
9:華總不反對,同時鼓勵私企和所有熱心教育者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或支持教育行動而捐資支持各源流學校,包括硬體建設計劃在內。
10:呼籲政府為響應和支持捐資建校或發展學校,落實企業社會責任和支持教育行動的私企及個人,提供更多的免稅減免和優惠。
或釀“半個民辦華小”錯覺
也是沙巴中華大會堂總會長的吳添泉今天通過文告說,教育部長在國會的上述聲明是讓華社感到混淆、納悶與擔憂的,如果這是政府的新模式或政策,就會給予人民尤其是華社一種“半個民辦華小”的錯覺印象。
“政府負責華小的發展經費,包括師資、維修撥款和課程考試等等,但如果在興建或搬遷新校方面,要全面通過、或是鼓勵華社以“捐資建校”方式來落實的話,這是講不過去的。
他表示,華社和華商常年捐資華教,多年來已經被形容為“第二所得稅”,他問道:“難道還要再增加第二所得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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