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讯)通讯部副部长张念群指出,落实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588法令)并非限制言论自由,而是确保言论自由权利被合理使用,同时有效遏制线上犯罪问题。
确保言论自由权利合理使用
“人民应该意识到,联邦宪法所规定的言论自由权不是绝对的。联邦宪法第10(2)条允许国会通过立法,实施其认为必要或有利的任何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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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特别议会厅回答行动党万宜区国会议员谢瑞詹的问题时指出,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主要原则是遏制滥用社媒问题,以维护人民的优先利益和福祉。
“在不考虑背景及政治意识形态下,只有收到公众及受影响方的投诉,MCMC才会采取行动。所有调查过程将透明彻底地进行,确保法律原则得到公平执行。”
“调查结果将提交给副检察司,起诉取决于总检察署的考量和决定。”
MCMC查3077案 151宗被起诉
她指出,从2009年至今年6月15日,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调查3077宗案件,其中151宗被提控。
“151宗案件涉及的元素包括淫秽(72宗)、不道德(3宗)、虚假(25宗)、威胁(3宗)和令人反感(48宗)。”
对于有关法令的修订,张念群说,该部已敲定这项修正案的政策,在获得总检察署和内阁批准后就会提呈国会。
“修正案虑了各方和行业参与者的意见,包括联邦和州政府的部门和机构、执法、安全和国防机构,以及非政府组织和民间社会组织的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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