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9日馬新社訊)土著團結黨泗巖沫區部署理主席阿當拉蘭為本身面對的選擇性招標計劃(Jana Wibawa)5項貪汙控狀和7項洗黑錢控狀入稟陳情書。
阿當拉蘭的代表律師拿督斯里拉佔納瓦拉南指出,辯方已在7月4日把陳情書提呈給總檢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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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需要一個月時間探討及研究我方當事人(阿當拉蘭)提呈的陳情書。有鑑於此,我方申請展延本月的審訊。”
他在首名控方證人在此案第一天審訊完成供證後,對地庭法官蘇扎娜這麼說。
主控官法拉雅思敏副檢察司證實接獲辯方呈上的陳情書,並需要一個月時間探討及研究陳情書,也不反對展延審訊。
蘇扎娜擇定於8月6日針對陳情書作出裁決,若陳情書遭駁回,法庭諭令審訊在8月7日繼續進行。
3公司被指與阿當拉蘭控狀有關
較早前,大馬公司委員會助理註冊官哈絲妮在供證時,證實阿當拉蘭是Bayu Bumiraya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和股東,受委任日期是從2013年10月9日至2023年1月25日。
這首名控方證人在宣讀證人證詞時說,末祖索和扎麗娜是MIE基建及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而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則是阿麗扎及莫哈末里茲曼。
“我確認連坦泉(譯音)和林美娟(譯音)是Metrasy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
上述3家公司被指與阿當拉蘭面對的控狀有關。
被控索值4780萬工程3.5至7%賄金
阿當拉蘭在去年2月21日,被控向MIE基建與能源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經理末祖索,索取工程總值3.5%至7%的賄金,以便協助該公司獲得Jana Wibawa計劃下的工程,即總值4780萬令吉在玻璃市雙溪阿當至甘榜峇納的造路計劃。
同時,阿當拉蘭也被控收受末祖索50萬令吉的款項,這筆款項也匯入其聯昌國際銀行的戶頭,他被指在2021年3月及11月26日,分別在Dutamas的一家餐館和聯昌國際銀行位於武吉東姑的分行犯下上述罪行。
接著,他也於去年2月22日被控在Jana Wibawa計劃收取410萬令吉賄金2項罪名,並在同月再被控在相同計劃索取200萬令吉賄金罪名。
所有罪行觸犯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20年監禁和罰款不少於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面對7涉額逾300萬洗黑錢控狀
另外,阿當拉蘭也面對7項涉及超過300萬令吉的洗黑錢控狀,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及非法活動收益法令第4(1)(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4(1)條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最高15年及罰款非法活動收益的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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