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10日綜合電)前桃園市長、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二度獲交保,經桃檢抗告、高院二度發回更裁。桃園地院週三晚間表示,將於週四下午2時整再度重開羈押庭。
鄭文燦疑涉貪獲新臺幣500萬元(約72萬令吉)交保,桃檢6日抗告後,臺灣高等法院發回桃園地方法院重新裁定,桃院9日重開羈押庭,最後以1200萬元(約173萬令吉)交保,桃檢二度抗告,高院10日晚間撤銷原裁定,再度發回桃院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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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方法院表示,晚間收到高院裁定及卷證後,立即分案確定承辦法官,經法官閱卷後,決定於11日下午2時整開羈押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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